王向阳 沈迁
摘 要: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重心在基层,重点在农村。近年来,村庄乱象倒逼地方政府创新,进而形成富人治村规则,但在村庄利益结构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乡村治理需要在复杂制度成本和富人治村分利格局中寻找平衡。本文主要运用质性研究方法,聚焦“法治中国建设的村级样本”浙江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通过对县乡村关系视野下宁海36条实践全过程的梳理,力图展现出东部沿海利益密集型村庄治理中制度创新的社会基础、实践逻辑及其与联村干部制度、涉农资金整合等制度关联的完整图景。研究表明,制度创新需要与之高度契合的社会基础,制度推广需要考虑其社会基础之上的制度成本,制度运行的实践逻辑是在县乡村关系的完整链条中展开,制度关联创新也需要服从于整个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关键词:政府创新;宁海36条;社会基础;实践逻辑;制度关联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18)04-0080-07
一、问题的提出与既有研究
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重心在基层,重点在农村。近年来,我国东部沿海利益密集型村庄中,派性斗争严重、村干部权力滥用、项目落地大打折扣、涉农上访量大增等问题突出,令基层政府部门头痛不已。以浙江宁海为例,仅2010年到2013年间,宁海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履职的经济类案件161件,其中,村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达102件,约占总数的2/3,给老百姓的观感是“苍蝇扑面”。为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