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甫兴

家里的事情都由母亲做主,只有两件事例外。
其中一件事情是父亲一定要在本村里给我姐姐找婆家。理由有三:其一,古人说得好,好女不出村;其二,在本村里结一门亲戚日后两家能相互照应;其三,老了的时候方便侍候。母亲想了想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妥,只要女儿愿意就行,便让了步。另一件事情是给我盖新房的时候,父亲要把正房东首盖出一间小屋来,父亲说:正房位置是东为首,西为尾,在上首盖出一间屋子是准备老了自己住。母亲坚决不同意,其实母亲也不懂这盖房的道理,主要是家里一向做主的权力被父亲剥夺了,所以跟父亲吵架。最后母亲见父亲钻了牛角,这才依了他。
后来父亲一再高兴地说他如何有远见的时候,母亲早已病逝,而父亲也是暮年之人了。而他之所以得意他的主张,是因为这两件事情都被需要人侍候的他言中了。
白天姐姐用小车把父亲拉到她家里侍候,天快黑的时候我再用小车把父亲接回来。我跟姐姐分了工,白天她侍候,晚上我侍候。
父亲就住在正房最东首这间小屋子里,父亲不愿意跟别人同住一屋,包括我这个做儿子的。父亲说:“晚上觉着孤独的时候唤你们一声,你们过来陪我说说话就行了。”
后来每天晚上两点钟左右,父亲沙哑的声音就时高时低地从小屋飘出来。
“五更——五更——”他唤的是我的小名。
我本来睡觉就很沉,再加上做一白天的力气活儿,到了晚上睡觉那“香”就可想而知了。父亲呼唤的声音首先把妻子惊醒了,妻子就使劲儿推我:“唤哩,唤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