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遴选了100所高职院校作为示范建设院校。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继续推进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新增了100所骨干高职建设院校。项目实施以来,各地在探索高职示范校办学体制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教育部、财政部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求地方政府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和相关举措,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办学经费足额到位,共同推动高职示范校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政策引导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院校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进一步保障了高职示范校的经费投入和建设质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1]。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指出,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投资职业教育[2]。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提出,继续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