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我国邪教问题及应对方法

2018-08-06 19:35许恂瑞
智富时代 2018年6期
关键词:邪教对策

许恂瑞

【摘 要】近年来,随着“法轮功”、“全能神”、“华藏宗门”等邪教组织的相继出现,邪教问题在我国又有抬头之势。邪教的危害不胜枚举,其不仅对个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造成严重摧残,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元凶之一。因此,对邪教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邪教问题的治理机制,这无论对于社会、家庭还是个人,都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邪教;邪教治理;对策

当今世界,邪教,恐怖主义和黑社会被称为危害人类社会的三大“毒瘤”,据统计,目前全世界邪教组织有一万多个,信徒多达上亿人。中國也出现了“法轮功”、“全能神”、“华藏宗门”等邪教的流传。邪教的流传,不仅在宗教界引起混乱,而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了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因此,对我国当前邪教问题进行探究,发现其存在的特点和发展的相关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方法,对于治理我国目前邪教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一、邪教在我国的传播特点

邪教的产生与传播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文化背景不同产生的各种邪教,其传播方式、传播特点也不同。

(一)通过血缘、地缘等关系来传播

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在进入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完好地保存了氏族社会遗传下来的家族血缘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血缘”基础上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即“人伦”,也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人伦关系,其特点就在于交往主体之间具有自然的血缘联系。这种关系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对中华民族的行为准则及信仰方式都有着深刻的影响。除血缘关系外,中国人生活中的另一大关系则是地缘。所谓“地缘”,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共同居住、活动而交往产生的人际关系。其亲疏远近是与彼此间的居住距离成正比的,距离愈近则关系愈近,故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中亲情、乡情关系的重要性,它构成了人们的主要关系网。邪教组织正是利用血缘、地缘等关系来传播以实施其目的。他们借助亲友关系、同乡关系、邻里关系,采用种种手段,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传播,与受众展开深层沟通,这也是邪教传播的最基本、最便捷的渠道和途径。有关调研材料也证实,邪教的传播主要是通过亲戚、朋友以及周围邻居、熟人进行的,传播的主要对象也是亲戚、朋友、邻居等熟人。

(二)打着正统宗教、气功等幌子秘密传播

从文化渊源上来看,邪教在西方国家被视为新兴宗教的极端。其初期的活动环境相对宽松,可以公开传教,一般反政府的倾向不明显。而在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邪教”一直被视作反正统的“歪门左道”,它们早期几乎都在地下秘密活动(“密教”),大多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并有较强的反主流社会、反政府的倾向。它们一般都有较严密的组织体系,任命骨干,层层设立机构,行动诡秘,让人难以捉摸。尽管有的邪教组织在某些地区、某些期间可能处于公开半公开状态,但从总体上看,邪教主要还是在秘密状态下生存。当代中国的邪教大多打着基督教、佛教、道教或气功“灵修”的幌子,实际上在地下传播它自己的歪理邪说。在表面上,它们制造“劝人向善”的假象,具有一定的迷惑性。邪教教主在演讲、发经文和日常谈话中,一般都不会公开号召信徒从事暴力等方面的活动,而是在讲话中做出暗示,让信徒自己去领悟其中的奥秘。在政府查禁后,为防止受到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活动基本上转入地下状态,更加诡秘,并逐步形成一套独特的便于秘密联络、传播的系统。部分骨干或顽固分子还往往改变原有邪教组织的一些邪说,自立门户,建立以自己为教主的新的邪教组织。

(三)利用新的科学技术变换各种手段传播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尤其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以网络为代表的各种新兴媒体不仅被传媒业争相应用,而且也成为国内外各种邪教渗透势力借助的工具,其传“教”方式、特点出现了新的变化。网络传播借助互联网技术,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速度,还能实现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传播。邪教组织正是看中了互联网的高效率和高影响力,越来越注重网络传播的运用,发挥了其他传播手段所难以起到的特殊作用。它们通过互联网上传、下载邪教信息,接受邪教组织指令,甚至通过攻击通讯设备,破坏电视线路等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手段开展邪教宣传煽动。

二、我国邪教治理现状

在邪教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我国政府经过多年时间探索,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邪教的坚决打击,二是对邪教痴迷人员的矫治。一方面坚决打击邪教是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和做法,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不断完善反邪教立法。其次是设立专门机构。最后是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对邪教犯罪的综合治理。这其中不仅包括了相关政府门之间的工作互动与协调,同时还包括了动员民间组织来治理邪教犯罪。另一方面对邪教痴迷者进行矫治,我国政府在坚决打击邪教犯罪的同时,又对不明真相的邪教痴迷者进行矫治。对邪教痴迷者的矫正集中于监狱、劳教所这样的机构。首先是了解邪教痴迷者的基本情况,其中既包括人口基本信息,又包括身体状况及心理特征,这样做有助于根据自身特点将邪教痴迷者区别开来,以对症下药;其次是建立起有助于矫治的环境,这包括标语、口号等实物环境,又包含“从众”这样的心理环境;再次是通过一系列的方法促使其成功认识到邪教组织的险恶用心,进而与他们划清界限;最后是培养邪教痴迷者的劳动技能,使其有一技之长,待回归社会后能够自食其力。

三、对于我国邪教治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制,完善反邪教立法

邪教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邪教活动将在一段时期内长期存在,因此防范和抵制邪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幻想一漱而就,采取简单的群众运动方式来解决邪教问题显然是不够的。必须针对邪教产生根源,提出系统、实用和有效的反邪教对策,吸收现行法律中处理邪教的相关条文,并对近年来我国反邪教的政策和规范系统化、制度化,进而实现法律化。只有严格依法治理邪教,才能使反邪教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加强舆论导向,抵制邪教文化

邪教组织在社会上颠倒黑白,大肆宣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人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舆论宣传,以正视听。加强舆论导向,一是要普及科学知识,培养人们正确的科学观。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既要倡导科学精神,又要反对对科学的盲目崇拜,使人们明辨真、伪科学,看清邪教的真面目。二要合理地普及宗教常识。在我国,宗教一直都是敏感的话题,知识界不轻易谈宗教,而普通人对宗教的理解也很片面,大多停留在所谓的“封建迷信”层面,这也就导致一些人能够打着宗教的幌子,在老百姓中间招摇撞骗,行邪教之实。合理地普及宗教常识,对于提高人们对宗教与邪教的辨识度也十分有必要。三是普及反邪教的法律文化知识。我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邪教的认定和惩治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教育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抵御邪教。

(三)加强对于刑释人员的扶持

邪教痴迷者在邪教组织的蛊惑下曾经做了很多危害国家、社会及个人的事情,但是作为被蛊惑的对象,其本身也是邪教的受害者。因此,适当在政策上给予邪教痴迷者倾斜,加强对他们的帮扶,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我国对待痴迷邪教者的宽阔胸襟,又能对现有邪教痴迷者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可谓一举两得。

四、结语

邪教问题是当今世界上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邪教的泛滥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防范和治理邪教,是我国今后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在借鉴西方国家治理邪教问题的经验的同时,更应该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对我国邪教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从而探究出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适合我国国情的邪教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聂其良.当前我国邪教问题研究及反邪教问题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2010(01).

[2]张秉楠.新时期我国邪教治理及存在的对策研究[D].郑州大学,2016(11).

[3]刘涛.论当代邪教的根源与防治[D].西北大学.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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