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周
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法制中国示范城市”目标,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构建法治财政闭环管理体系,加强法治财政源头管理,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法治财政闭环管理体系,就是以法治财政制度体系为基础,以法治财政实施体系为重点,以法治财政监督体系为抓手,以法治财政绩效体系为导向,以法治财政保障体系为依托,在法治财政管理中构建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改进的闭合环节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法治财政闭环管理体系
第一,以法治财政制度体系为基础,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为推动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制度夯实法治之基,在财政管理中制订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上,根据相关要求,先后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做好政策解读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了单位历年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警示,督促相关处室尽快启动修订、续期或废止等程序,全面加强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
第二,以法治财政实施体系为重点,通过明确权责事项、规范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结果等措施,形成较为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推进各项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