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熙惟
官员兼职历代有之,但在宋代却尤为突出,成为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在宋代官制术语中,常见有兼、兼官、兼权、兼判、兼知、兼摄、兼差、兼假、兼统、兼领、兼管等说法,尽管这些称谓皆能与现代意义上的“兼职”划等号,但整体上反映了宋代官员兼职较为普遍的历史事实。
官无定员人无专职,成为宋代官员
对宋代职官设置,《宋史·职官志》总序有一个总体性说明:“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中书)、门下(省)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文武)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板位,流外考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堂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这种官无定员人无专职,虽有正官不理本政,官职维持而职能牵制,职司分离与差遣委任的叠床架屋式的职官制度,就成为宋代官员兼职较为普遍的制度基础。
宋朝对各级官员的任命使用,马端临在《文献通考·职官考》总序中有一简明概括:“至于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