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生态公益林存在的问题与保护管理对策

2018-08-07 07:12赵红军
中国绿色画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现状分析

【摘要】:本文阐述了墨江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提出了今后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 现状分析; 保护管理对策

【前言】:生态公益林建设是墨江县实施“林业立县”战略,把墨江县真正建成北回归线上绿色明珠的基础工程,也是建设生态县和绿色墨江的战略要求。中央9号文件对林业进行了科学定位,明确提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林业,特别是生态公益林,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国土安全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是一个需要进行不断实践与探索的过程,本文围绕墨江县生态公益林资源和管护现状,提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一些对策,以实现生态公益林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墨江县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

墨江县土地总面积529762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9551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66%,非林业用地面积13424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4%。森林覆盖率达60.68%,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096.45万立方米。全县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80万亩(不包括森工局),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27.26万亩,按权属划分,国有林面积13.49万亩,集体林面积13.77万亩;地方公益林52.74万亩,按权属划分,国有林3.91万亩,集体林48.83万亩。有补偿的公益林面积7.65萬亩,其中国家财政补偿面积7.65万亩,未启动补偿的公益林地面积 72.35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19.61万亩,地方公益林52.74万亩,在2010年全面启动补偿工作。

2、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墨江县生态公益林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工作经费紧缺

2010年墨江县将全面启动国家重点公益林19.61万亩及地方公益林52.74万亩的补偿工作,目前已完成准备和区划工作。其区划、落实界定、协议及合同书的签订、校核工作都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虽然省级和地方财政拨付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所拨经费仍然不够。

2.2管护主体单一

随着墨江县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产权进一步明晰到户,加上林木可采资源减少,加剧了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的供需矛盾,盗伐、砍柴、放牧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时有发生,仅依靠林业部门的保护意识而无其它部门的支持和受益者的有偿使用,难于把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好。

2.3补偿费过低,涉及面不广

墨江县生态公益林补偿仅是管护补助,补助标准仅10元/亩/年。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林农造林积极性的提高,林地使用价值的提高,仅林地租金一项就大大超过管护补助,划定生态公益林后禁止生产性采伐,林农的投入和损失及利益得不到有效补偿,不愿意将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要求调出呼声较大。而基层林业站及县森林资源监测站作为生态公益林的实施主体,但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中却没有监管经费,严重影响了监管职能的发挥,从而造成有的单位管护和监管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3、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对策

3.1加强监管和宣传,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根据墨江县公益林建设的现状和现有森林资源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按上级要求及时兑付资金及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生态保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政府经济工作内容,统筹安排;让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绿色产业,是利用自身优势,寻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优势项目,也是林业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进而把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化为自觉行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性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良好氛围。

3.2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目前,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补偿的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补助,没有对公益林营林投入、禁止商业性采伐所带来的全部影响进行补偿,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得不到任何补偿,不利于调动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林的积极性,由于经济利益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害,不愿意划入生态公益林。建议我县以税费的形式向社会征集补偿金,然后再按一定的补偿标准给公益林经营者和监管部门进行补偿。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造成的财政减收,由国家和政府运用“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扶持,如无偿投资、低息或无息贷款等资金扶持。补偿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征管,以确保资金的到位和投放。

3.3加强生态公益林综合效益的开发

拿入生态公益林后,经营者不能再靠生产木材来获取收入,必须进行资源的综合开发来获得收益。一是依靠我县大力发展水电产业的机遇,实施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林;二是利用墨江县交通优势,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和开发森林蔬菜、野生果品、中草药、花卉等;三是开发利用丰富的植物种质资源,有目的有计划培育母树,采收树种种子。

3.4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一是要依据生态公益林管住、管严和商品林彻底放开搞活的法规和政策,杜绝在生态公益林地域砍柴、狩猎、开矿、建坟、开垦、采石、采砂和取土,特别是要禁止乱采松脂和进行培植业用材的采伐,严厉惩处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护林防火管理。建立生态公益林防火隔离带,在适当的地理位置和交通要口,竖立永久性的生态公益林公告牌或封山示意图,以发挥较好的警示作用;三是要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档案与生物多样性定位监测系统。四是林业部门强化监督与管理职能,制定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护情况进行1~2次检查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参考文献】:

[1]《墨江县二类资源调查报告》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2005年

[2]《墨江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 》西南林学院 墨江县人民政府 2004年2月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局编 1997年8月

作者简介:赵红军 ;女 ;云南墨江人; 助理工程师; 从事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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