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类项目占用湿地生态系统的补偿研究

2018-08-07 07:12李珵
中国绿色画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补偿价值生态

李珵

[摘要]: 十九大召开以来,国家大力推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发展方案,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建设国家。国家建设中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但一些交通运输类生产建设项目例如铁路、公路建设会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湿地生态系统,对于这样的占用行为,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法,才能够坚持可持续发展。基于这样的理念,本文将探讨交通运输类生产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系统的补偿方法。

[关键字]: 湿地补偿;生态系统;方法研究;

[引言]:生态补偿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可持续利用的生态系统服务,利用经济手段,将相关利益人关系进行制度的调节和安排。详细的说,生态补偿就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补偿是一种公共制度,是运用政府和市场的手段,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生态保护成本,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公共政策。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然而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尤其是围垦和基础建设占用等人为扰动,导致湿地面积大幅减少和湿地质量逐渐下降,对湿地区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威胁。因此,“抢救式”保护湿地资源迫在眉睫,而生态补偿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

1、生态补偿的定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补偿被引入社会经济领域,在早期阶段生态补偿更多地被理解为一种资源环境保护的经济刺激手段,是征收生态补偿费的代名词。狭义来看生态补偿系指对人类行为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所给予的补偿,即对由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交通运输类项目占用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交通运输类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从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社会环境几个角度考虑。其中对自然的资源影响包括对水文条件、水质、湿地面积、大气环境的影响;对生态资源的影响包括对珍惜植物、鸟类、鱼类及其他动物的影响;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湿地景观的破坏以及游客流失。

3、交通运输类项目占用具湿地生态系统的补偿研究

生态补偿需要合理地核算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但现实中生态补偿真正的付诸实施的时候仍然会面临许多的问题,例如日常监测数据匮乏,评价人员欠缺专业知识,评价结论缺乏可信度等等。湿地保护区主管部门对交通运输类项目经过湿地均要求进行生态补偿,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尚无标准可循,所以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综上所述,非常有必要制定合理有效的补偿机制。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有多种方式,狭义上分为资金补偿(补偿金、奖励金等)、实物补偿(物质产品、土地使用权等)、政策补偿(优惠政策)和智力补偿(提供生产技术或经营管理咨询服务等)。补偿方式中也可分为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直接补償是资源权利人因湿地保护而应该得到的实物和现金补偿,由政府和有关部门支付给资源权利人,而对在环境治理中受损者的其他损失(如剩余劳动力增加,引起失业等),则可以通过间接补偿的方式进行,如以优惠贷款、就业指导和帮助、技术援助、扶持发展新产业等。

上述补偿机制需要建立在一套可以量化的评价方法之上,即以建设项目占用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为基础。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主要分为评价占用生态系统服务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湿地的使用价值指湿地能够提供给人类的产品或满足人类需要的服务价值,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以及非使用价值。直接使用价值主要指湿地生态系统产生的产品的价值,它包括食品、农业产品及其它生产原料、休闲娱乐等产生的直接价值;间接使用价值主要指无法商品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包括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产生的间接利用价值;湿地的非使用价值是指独立于人类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现期利用的价值,它源于人类可能对未来湿地利用方式选择的评价,主要包括存在价值、遗产价值和选择价值。

近年来,湿地生态补偿是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之一,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通过不断地实践与探索现已能通过市场价值法、旅行费用法、替代费用法、影子工程法、条件价值法等方式计算得出,进而合计得出建设项目拟占用的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而后再综合考虑恢复措施、周期长短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研究补偿方案。

在探索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条路上,湿地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作为重要一环,首先要建立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进行,将其发展的主线定制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类项目的同时,应该始终坚定不移的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原则,针对不同类型湿地进行不同侧重的补偿,从而推动当地的文明发展、绿色发展。

其次,要制定合理有效的工程措施以减轻交通运输类项目建设对湿地的影响,例如采用桥梁形式穿越、优化临时工程设置、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光源和噪声对鱼类及鸟类的影响等。建设项目各方要提高认识,与湿地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发生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最后,要积极探索市场化地运作模式。为了能够更好的引导社会各个方面的生态建设,需要培育资源市场,使资源资本化,从而达到节约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双重效应。在保证我国湿地为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湿地流转模式,在深入市场经济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湿地流转方式,将一些社会组织引入该模式,如湿地银行、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等。

4、结语

本文中通过分析交通运输类生产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系统系统带来的影响,进而引出补偿方法研究,通过相关建设性意见的提出及不断的探索与实践,相信我国的生态系统补偿方法研究一定能够取得突破性的成绩。

【参考文献】:

[1]陈仲新.中国生态系统效益的价值[J].科学通报.2000,(45):17-22.

[2]崔丽娟.扎龙湿地非使用价值评价研究[J].林业科学研究.2006,19(4):491-496

[3]朱学莉.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市场化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7

[4]张敬松.白石水库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J].安徽农业科学.Sci. 2008,36(9):3860-3862

猜你喜欢
补偿价值生态
PWM的死区补偿技术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2016生态主题摄影月赛
2016生态主题摄影月赛
无功补偿装置在10kV馈线中的应用与研究
2016生态主题摄影月赛
盱眙生态藕
农村土地征收删除补偿上限
小黑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