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娟子
作为共享经济的产物,网约车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各种争议。但由于其能够有效缓解城市出行痛点,给人们生活带来福祉,发展速度之快超乎意料。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72亿,普及率达55.8%,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其中,网约车在网民中的渗透率高达30.6%。
急速生长之下,泥沙俱下。网约车市场的迅速扩充,也引发一系列问题:“黑车”“马甲车”等不符合运营标准车辆频现、司机资质不达标、乘客维权难等。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约车合法地位,并对运营平台、驾驶员、车辆的准入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如今,新政颁布已有近两年时间,网约车从野蛮生长进入到规范发展阶段,然而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又产生新的问题,其中,如何加强网约车的信息监管成为当下行业管理部门一个棘手问题。
2018年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再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网约车交互信息加强监管,规范数据传输,提高网约车行业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管理办法》已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监管如何落实?数据及时接入是关键。网约车平台运行的真实数据,是相关管理部门监管和执法的前提和基础。
为此,《管理办法》指出,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及时录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相关许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