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爽 王克婴
摘 要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结合我国国情和历史特点做出的举措,对我国发展意义重大。回顾两者的历史演变以及两者的关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缺一不可的存在。针对我国目前法律和道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进行约束和调整,发挥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性、层次性作用和道德的自律性、能动性、实践性作用,两者相互约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释放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念结合的“红利”。
关键词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治国理念 红利
作者简介:唐爽,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王克婴,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18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把基本方略落实好,传统美德建设好,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理念的方位導向,使“法”和“德”在国家发展中相互补充、互为动力,大力加快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历史演变
(一)依法治国的演变
中共十五大在遵循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前提下提出依法治国,顺应时代发展,按照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提出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团结的重大保障。江泽民明确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修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制”到“治”的转变,鲜明地突出了“治理”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