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与财政部的根本分歧在于地方债务

2018-08-15 05:25杨业伟
商界 2018年8期
关键词:财政政策隐性金融机构

杨业伟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与一位署名“青尺”并供职于财政系统的作者,就财政政策的积极性展开了辩论。双方观点鲜明且对立,显示了两种不同的政策选擇方向,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热议。我们暂且以“央行先生”与“财政先生”来代表这两类观点的持有者。

国际上,小型经济体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制定部门大多意见统一。但在传统货币政策失效的情况下,货币政策部门要保障金融稳定,往往需要求助于财政政策。这一时期,大国内部的货币和财政部门极容易发生分歧。

目前,我国央行与财政的根本分歧在于处理地方政府债务从“央行先生”和“财政先生”的辩论来看,在财政政策发力和增加财政对金融机构注资方面,两者没有本质分歧;差异仅在于实现方式层面,因此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致。更为本质的分歧在于处理地方政府债务的方式,特别是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出于防范潜在财政风险的考虑,财政部门主张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剥离隐性债务。这也是控杠杆在政府债务部门的具体体现。

控杠杆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和房地产融资受到了严格限制;而作为实体经济两个主要的融资主体,它们的融资受限意味着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投放资金渠道不畅。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不畅则限制了央行货币政策的发力空间,央行即使放松货币政策。也只能导致资金堆积在银行间市场,难以有效地流入实体经济。

2018年4月以来,央行2次降准,也仅仅推动银行间流动性变得宽松,并未显著改善实体融资。在货币政策失效的情况下'央行不得不诉诸财政政策。“央行先生”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呼吁财政政策加大宽松力度;“财政先生”事实上也并不反对财政宽松,只是在“宽松方式”上与之存在差异,但这种分歧并非不可弥合。两者本质的分歧,表现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态度上。

我国经济中存在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代表的重要主体,它们享有地方政府隐性担保,但却是企业属性,其经营并未纳入政府预算。这类主体权责界定并不清晰,导致其融资时实际享有政府隐性担保,但政府是否真正提供担保却具有不确定性。

特别是在大环境不好的时期,由于融资平台自身偿债能力较差,这种政府担保的不确定性风险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如果财政不承担这部分债务,势必会导致金融机构坏账攀升,信用风险剧烈上升。但如果财政承担了这部分债务,则会增加未来地方政府融资泛滥的风险,败坏财政纪律。

所以“央行先生”认为整顿地方政府债务不能一推了之,应着力避免财政风险金融化,不搞“一刀切”。而“财政先生”却认为真正需要注意的,是站在金融机构立场上,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借口要求地方政府兜底,对不该担保或救助的隐性债务提供保护。

对控杠杆成本的承担是他们的另一分歧。控杠杆要求控制或降低实体经济杠杆率,这一方面要求压缩债务,另一方面要求充实资本。年初以来表外融资剧烈收缩显示债务已经明显压缩,而债转股等政策的推行则是重要的充实资本措施。

但这些措施,都面临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的约束。金融机构需要大量补充资本金,因此“央行先生”指出,在金融去杠杆背景下,国有金融机构资本不足的问题凸显,应当以财政资金向国有金融机构注资。对此,“财政先生”并未显示强烈反对态度。在这方面,两者依然具有协商达成一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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