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翊乔
尽管国际刑事法院在今天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但是,它离真正成为一个得到世界普遍认可的权威性国际法院还有一定的距离。
今年3月15日,菲律宾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宣布该国决定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罗马规约》)。在当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菲律宾总统发言人表示,菲律宾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主要原因是该法院检察官违反了《罗马规约》中的互补原则,“国际刑事法院仅起诉那些缔约国本地法院不能够或没有一原则管辖的案件,而这些案件并不在菲律宾”。
菲律宾的这一举动,再一次把国际刑事法院带入世人视野。20年前的6月15日至7月17日,来自160个国家、17个政府间国际组织、14个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124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团齐聚意大利罗马召开外交大会。此次大会的主题是讨论联合国设立的预备委员会准备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草案)》。经过五周的艰苦谈判,于1998年7月17日以120票赞成、21票弃权和7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表决通过了《罗马规约》,决定设立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法院,对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罪行进行受理和审判,包括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这是国际刑事司法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今年恰好是《罗马规约》通过的第20个年头。
2002年4月11日,包括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柬埔寨、玻利维亚在内的9个国家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批准书,这使得规约的批准国达到了66个,根据《罗马规约》第126条的规定,2002年7月1日,《罗马规约》开始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