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安宁,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编号2017CXCYS061)
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编号2016ckjh141)
当前,随着以Uber、Airbnb、ofo、摩拜单车等公司为代表的共享经济的兴起,人们对共享经济的概念也越发的关注。“共享经济”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于1978年提出[1],由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共享经济在近些年终于焕发出了蓬勃的生机。共享经济可以被定义为:建立在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物质资料与闲置资源在短期内有偿共享基础上进行交易的一种社会经济生态系统[2]。它的本质是弱化“拥有权”,强调“使用权”,使得闲置的资源能够被尽可能多的人利用,从而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另外,共享经济还强调与互联网之间的联系。有相关学者认为,传统的租赁和现代共享经济行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互联网技术的使用[3]。
众包(Crowdsourcing)这一概念最早于2006年由美国《连线》杂志的一位记者杰夫•豪(JeffHowe)提出[4]。它是由群众(Crowd)和外包(outsourcing)两个词语产生的混合词。它是一种将任务事先分配给很多个参与者再合成为结果的一种模式。众包和外包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众“字,即众包的对象,往往是一群没有被特殊定义或者指派过的群体,并且,这些群体中的个体与个体之间,也不一定要拥有联系。众包的工作模式通常同时包含自底向上和自顶向下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流程。同共享经济一样,众包同样高度依赖于互联网快速的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