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明
(辽宁省省人民医院,辽宁 沈阳 110000)
心力衰竭多为急性发作,伴随有心律失常、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在基础疾病治疗的同时,需要及时采取吸氧、机械通气以及利尿强心等治疗方法,有效控制病情,改善其心功能,但是由于病情复杂、多变,患者,仍然存在复发和进行性加重的可能,需要接受重症监护[1]。在重症监护室心力衰竭患者的监护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环节都需要严格予以把握和控制,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实施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护理干预。本研究以我院重症监护室收治的92例心力衰竭患者,探讨标准化护理程序下的护理干预效果,现报告如下。
本组研究对象为我院重症监护室2016年7月~2017年11月收治的92例心力衰竭患者,在重症监护室护理工作中,分别应用标准化护理程序(46例)和常规护理模式(46例),各自作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男女比例为28/18,年龄46~75岁,平均年龄(57.6±3.5)岁。对照组男女比例为27/19,年龄45~75岁,平均年龄(56.8±3.7)岁。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对照相仿(P>0.05)。
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护理,观察组则是在标准化护理程序下接受护理干预,具体措施如下:
①风险管理:在心力衰竭患者的重症监护过程中,护理人员需要掌握患者病情和体征状态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病情的危急程度,明确其优先顺序。病情危急、复杂、多变的患者,需要加强监护力度,对于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事件,需要预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对潜在安全风险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