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长
狮雄山位于五华县华城镇塔岗村,是一座由南、北两个山岗组成的马鞍形独立山丘。调查结果显示,城址主体位于狮雄山南岗西侧,面积约40000平方米。2012年7月-2013年4月,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城址进行了局部发掘,在城址内发现了环壕、壕沟、围沟、建筑基址、水井、灰坑和陶窑等秦汉时期遗迹,出土遗物十分丰富1。值得注意的是,城址中出土的部分陶制器皿、建筑材料上锲刻、戳印有各种类型的文字或符号,这批资料数量不多,却是研究岭南秦汉时期地方行政区划、族群关系、职官和手工业等方面的重要材料。《五华狮雄山》报告(以下简称《狮》)发表陶文共计37件2,本文拟对狮雄山城址出土部分有争议的秦汉陶文及其相关问题做一梳理和探讨,或有裨于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
1、“定”瓦当,陶文见于当面,宽缘,近缘饰两周细弦纹,中圈一个篆体反文“定”字,外用单线作四等分,上下为卷云纹,左右为箭镞纹和卷云纹3。
2、“定”陶罐,为陶罐肩部残片,饰方格纹,肩部钤印,仅余单字。
3、“定楬□印”陶罐,罐口沿残片,肩饰方格纹,口沿内侧钤印,钤印为四字。印文为篆体阳文,“定楬”二字清晰,左下字据残余笔画疑为“印”字。
上述陶文,《狮》据秦汉封泥文例,指出“定楬”是狮雄山城址秦汉时曾用之名,“定”为“定楬”之省,同时指出“定楬”应有平定楬岭之意。笔者认为:《狮》将“定楬”隶为地名,秦汉时相类文例颇多,笔者以为甚确;以“定”为“定楬”之省,南越王墓所出铜器铭文及南越王宫署遗址所出石刻文字均可见省“蕃禺”为“蕃”4,亦可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