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秋 董承山
坝基位于第四系全新统的深厚覆盖层上,按其组成,自上而下可分为4层,即:
第①层主要以含漂石、卵砾石黏质粉土,灰褐色,干,松散-稍密状,砾石含量10%~15%,粒径0.5~7 cm;卵石含量10%~20%,直径8~20 cm;漂石直径30~50 cm,局部可见大孤石,直径可达3~4 m,本层分布于右岸Ⅰ级阶地;孔内揭露厚度0.4~3.4 m,层底高程2 189.52~2 198.43 m。
第②层主要以漂、卵、砾石为主,局部夹含砾黏质粉土,其中漂石、卵石占50%~60%,砾石占20%~30%,中密-密实状,局部含少量中粗砂。推测漂石最大直径超过4 m,局部夹薄砂层。本层孔内揭露厚度13.1~35.0 m,层底高程2 160.95~2 179.12 m;
第③层主要为粉细砂、中粗砂及中细砂,局部夹砾石、黏质粉土及粉质黏土,灰黑色或灰黄色,中密-密实状,局部黏粒含量稍高,有臭味。个别钻孔未揭穿本层,按揭穿本层钻孔统计,该层厚度7.4~36.6 m,层底高程2 137.58~2 171.43 m;
第④层主要以漂、卵、砾石为主,漂卵砾石多呈次棱角状,漂、卵砾石含量超过80%,含有含砾粉质黏土或含砾黏质粉土,密实状。个别位置有架空现象,该层厚度24.5~62.5 m,层底高程2 083.22~2 125.52 m。
鉴于第②层漂卵砾石为主地层中的砂性土及少黏性土透镜体,以及第③层中砂层为主的坝基土存在液化的可能性,因此,对其进行分别判别。
2.1.1 初判
按照规范中附录M的规定,对地基土的液化可能性进行初判。
2.1.1.1 粒径判别
土的粒径大于5 mm颗粒含量的质量百分率大于或等于70%时,可判为不液化。第②层巨粒土中粒径大于5 mm的颗粒含量大于70%,由此排除其液化的可能性。
2.1.1.2 黏粒含量
对粒径小于5 mm颗粒含量质量百分率大于30%的土,其中粒径小于0.005 mm的颗粒含量质量百分率相应于地震设防烈度Ⅶ度、Ⅷ度和Ⅸ度分别不小于16%、18%和20%时,可判为不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