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怎样 应对空置税?

2018-08-21 20:44:58
华人经济 2018年8期

谢顺礼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主席

嘉威财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嘉威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嘉兴地产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地产代理监管局成员、职业安全健康局文职系委员、土地註册处客户联络组业界代表、湾仔中西区工商业联合会董事、香港中华总商会中西区联络处委员,荣获2007年香港最佳中小企业奖、2007年全中国优秀创新创业奖、新城财经台最佳中小型地区物业代理奖。

特首林郑月娥推出多项新房屋政策,其中一项讨论沸腾的就是一手楼空置税,希望藉此令地产发展商出售更多一手楼盘。但此政策真的可以有效提高香港楼宇供应量,令楼价降温吗?

大家最关心的是空置税效益如何?空置税推出後,政府希望可以令发展商一年内售楼,如一年内有六个月空置便要征收空置税。但事实上,发展商可售楼的时间並不止一年,连楼花期的一年半,发展商总共有两年半时间卖楼,售楼时间非常充足。

其次,政府拟定的空置期是以收到入夥纸来计算,发出入夥纸的主动权在发展商手上,只要发展商在準备入夥纸时完成9成步骤,剩下1成卻先搁置“不入纸”,如此一来,发展商便可继续弹性处理售楼时间,主动权依然稳握手中。

收起余货出租 势成中线策略

第三,正如上文所说,发展商连楼花计算在内,共有两年半时间售楼,如在这段时间内的售楼数量已达9成,剩下约1成单位,发展商为了避免缴交空置税,可以干脆收起然後以“优质单位”的名义出租,只要维持一至两年便不再受新政策限制,届时市场上的单位依然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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