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劳动密集度与公司盈余管理

2018-08-21 09:25:12陈茜史传勇李有华
会计之友 2018年11期

陈茜 史传勇 李有华

【摘 要】 文章以2001—2015年上市公司为样本,将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保护增强的外生冲击变量,基于这一冲击在不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异质性,检验了劳动保护增强对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发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对于劳动密集程度比较高的企业来说,盈余管理水平显著降低;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民营企业中当公司所处的法律环境比较好时,其对盈余管理的负向作用更为明显。研究提供了《劳动合同法》具有正向影响的证据,丰富了《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经济后果和盈余管理影响文献,对政府和公司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劳动密集度; 盈余管理; 《劳动合同法》

【中圖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11-0057-06

一、引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而劳动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因此劳动关系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要求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劳动合同法》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的最低工资要求、试用期的限制、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等,这一倾向性的法律强化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1 ]。

然而《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改革,却引发了很多争议,学术界也从人工成本、经营弹性、投资效率、经济增长、创新等多个角度对其产生的经济后果进行了探讨,并得到了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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