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桓华
摘 要 我国的信访制度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与沿革。新历史时期下的信访,应该具有新的时代特色。我们应该赋予其新的时代感受与新的时代内涵。
关键词 基层 法院 信访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78
《信访与法制》一书中记载,我国的信访制度正式建立于1951年。
《法官行为与涉诉信访研究》一书中认为我国信访制度成型于1957年。
而《信访与法治》一书中记载,《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发布时间为1957年11月9日,而《法官行为与涉诉信访研究》一书中记载,该指示发布时间为1957年11月19日。
2014年1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新历史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正是在这一年,我国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
这标志着我国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我所在法院的信访局也成立于这一年的年7月。与其他同地区的基层法院相比,我们单位信访局的成立算是比较早的了。
由于新成立,没有其他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作为基层法院信访局的“元老”,工作起来真的是筚路篮缕,以启山林。
每逢重大政治活动,两会,党代会期间,全国各法院都会派出工作人员去北京维稳,接访,大都是驻守在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红寺村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周围。我们法院当然也不例外,每次都会出动三五干警,少时住北京半个月,多则住一个月。工作人员每一天都处在枕戈寝甲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