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璐
摘要:“僵尸企业”的处置是供给侧改革下的首要任务,是“去产能”政策重点关注的对象,是推进社会经济资源均衡配置必不可少的措施。本文简单介绍了供给侧改革对“僵尸企业”的影响,从国家、银行、员工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僵尸企业”的现状,并通过对目前学界流行的四种“僵尸企业”的认定方法分析,得出了以实际利润法与CHK方法为基础的新认定方法。
关键词:“僵尸企业”;供给侧改革;CHK方法;实际利润法
一、“僵尸企业”的介绍及供给侧改革对其影响
“僵尸企业”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Edward.J.Kane提出,指那些无法恢复生气,但通过政府救助或银行贷款而勉强运行的高负债率企业。“僵尸企业”的生存高度依赖政府和银行的资金,占用了大量的经济资源,却并不能实施正常经济主体的功能,不具备任何生产效率,虽然“僵尸企业”可以为市场提供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但带来的经济效益通常是微不足道的。“僵尸企业”拉低了社会资源使用效率,阻碍了财政、社会资源向优质企业的配置,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据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中提到了当前我国“僵尸企业”比例较高的行业分别为钢铁、房地产、建筑装饰等,且从所有制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的比例最高,于是处置“僵尸企业”就成为了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点。深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