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
摘 要: 野生动物保护当然与环境保护有很大关系,但笔者认为,这一理解可能会抹煞问题的实质,即野生动物保护从本质上看是一个伦理问题,不必也不该与某种好处或某种更大的“善”联系起来,否则我们将陷入功利主义的泥潭里无法自拔。我们需要从伦理的角度重新思考答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
关键词: 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本质
一、野生动物物种保护不力的原因
一般认为,在地球生命历史中有过五次大灭绝,事实上,地球曾经存在过的物种中都己经消失。生态科学认为,生态系统自身具有自我平衡机制,物种的灭绝一般不会导致生态系统的崩溃。即使对系统的扰动超过某个阈值时候原来的平衡就会被打破,系统会崩溃,例如以前的大规模火山喷发、小行星撞击等等造成的大灭绝事件。虽然生态系统即使重创之后也能恢复只是之前占据优势的物种一般不复存在,此时的生态系统已经与之前几乎完全不同。那么,我们究竟为何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呢?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由于不恰当的人类活动所导致的生物多样性的减损会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进而损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这是一种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也就是说,在这种伦理观念看来,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在于其可以维持和增进人类生活的福祉,因而应当得到保护,而且这种工具价值的存在也是保護它的唯一理由,所以,这种伦理观又是一种强式人类中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