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本质

2018-08-22 19:35吕志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0期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本质

吕志

摘 要: 野生动物保护当然与环境保护有很大关系,但笔者认为,这一理解可能会抹煞问题的实质,即野生动物保护从本质上看是一个伦理问题,不必也不该与某种好处或某种更大的“善”联系起来,否则我们将陷入功利主义的泥潭里无法自拔。我们需要从伦理的角度重新思考答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

关键词: 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本质

一、野生动物物种保护不力的原因

一般认为,在地球生命历史中有过五次大灭绝,事实上,地球曾经存在过的物种中都己经消失。生态科学认为,生态系统自身具有自我平衡机制,物种的灭绝一般不会导致生态系统的崩溃。即使对系统的扰动超过某个阈值时候原来的平衡就会被打破,系统会崩溃,例如以前的大规模火山喷发、小行星撞击等等造成的大灭绝事件。虽然生态系统即使重创之后也能恢复只是之前占据优势的物种一般不复存在,此时的生态系统已经与之前几乎完全不同。那么,我们究竟为何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呢?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由于不恰当的人类活动所导致的生物多样性的减损会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进而损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这是一种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也就是说,在这种伦理观念看来,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在于其可以维持和增进人类生活的福祉,因而应当得到保护,而且这种工具价值的存在也是保護它的唯一理由,所以,这种伦理观又是一种强式人类中心主义。与之有所不同的是,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保护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存在除了对人类生活的满足之外,还有利于人类理想的实现和个性的发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问题上,两种观点其实都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对构成人类良善生活的要素做了更为细致的观察和认识。

可是,即使人类中心主义的说法似乎听上去没什么问题,然而,问题依然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生物多样性的减损造成的危害一般是指向未来的,即这会导致人类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的终结,但却很少有人意识到,人类活动在过去一万年的时间里己经导致了大量生物物种的非自然灭绝,然而直观上我们却很难说当代社会正在走向深渊,或者我们的日常生活真的因此受到了什么巨大影响。北美大陆的野牛在印第安人和白人殖民者的共同剿杀之下,从数百万头到灭绝其实仍然是不久之前的事情,但是,我们似乎很难说当代北美居民的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恶化。即使在世纪,也有一些物种,如某些颜危鸟类物种的最后一只个体在美国的动物园中死去,使得我们亲见物种的灭绝,但这对环境产生了原先所说的那种负面影响了吗?恐怕没有。事实上,物种的增加或减少与生态系统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至今仍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研究并不认可物种多样性支持生态系统具有稳定性的理论假设,这一领域的争议一直持续着。迄今为止,我们依然难以准确获取有关物种之间复杂联系的信息,甚至连测定生物多样性的技术手段也被证明具有缺陷,所得出的结论并非如流行的通说所讲的那样是一个具有确定性的事实,甚至直到最近,生物多样性变化与生态系统功能之间的关系依然是国际学术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

二、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的本质

在运作模式上,经济理性强调的秩序是‘‘自然秩序”,是按精确的数学规律合乎逻辑的运行,是确定的、稳定的,人们对未来是可以把握的、预测的。“自然秩序”模式包括如下假设:其一,市场可预测、信息能把握、信息完全对称;其二,市场完全竞争、市场是静态的、约束条件只有工资和资本;其三,理性对任何选定行为可能的变化做出正确评价、做出最有利的选择等。在这个秩序中,人的决策按照设计好的程序来进行决策的,因而是价值无涉的。在行为原则上,经济理性强调活动主体是理性的自利的经济人。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虽然不否认理性具有伦理的内涵,但却否定经济理性中有伦理的含义,因此经济理性反对道德和利他的存在。

在实践理性的意义上,理性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主体间性,无论经济理性还是其它形式的理性形式,都是在“相互交往中被主体共同认可的”。这种被认同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规则,是有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得以幵始和持续的必要前提。从实践理性的主体间性,可以做出两个重要的推论一是根据主体间关系的历史性,推出实践理性的历史性;二是根据主体间关系的性质差异,推出实践理性的层次差异。经济交往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更好的生存而进行的经济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经济组织和市场交换是这种交往的基本组织形式,它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效用和效率是经济理性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理论上,经济理性与其它理性形式如社会理性、生态理性等各有各的界限,而当在同一共同体内发生冲突时,交往主体会根据每种理性应当具有的地位进行排序,通过适当妥协来整合各种理性解决方案。这意味着,在处理环境和生态问题上,应该以生态理性为基本原则,但实际上,经济理性无孔不入。

在资本主义经济理性那里,无论是人还是生物多样性,讨论其内在价值都毫无意义。生物多样性只能被当作一种资源,用工具术语予以解释并服务于经济目的。法律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产物,本质上是主流经济学原理在法律领域的延伸,无论哪种流派,都是按照“理性经济人法律效率观经济学方法”的图式展开论证的气受到这种法律逻辑的支配,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取决于是否具有市场价值,法律规则被按照为努力实现其市场价值的方式来设计。

那么,该如何解释国际环境法律中那些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话语?我们可以通过福柯对于权力的解释来理解这一点。尽管福柯本人反对以本质主义对待问题,但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一些他对权力本质的解释。第一,权力是一种势力关系。权力不能被占有,只能被行使。第二,权力是一种装置。权力好像毛细血管一样、夢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第三,权力是一种生产性的力量。传统理论把权力解释为一种压迫性的力量,然而,福柯却指出,权力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现代权力的作用不止压制和统治,还要求被统治者的主动服从,并以此进一步配合生产和扩展权力的效应,对权力的颠覆本身甚至构成了权力散播增生的一个环节。第四,权力具有物质性。作为物质性力量它不经人的意识和反思就能穿透个体和社会的身体。通过规训权力,个人的肉体变得驯服且有效,而通过生物性权力,作为社会身体的“人口”既变得有序,又能创造出最大限度的利润。借助这样一种权力,资本家成为社会真正的主人,这是一套与资本家的需要、癖好、气质和性格相一致的权力模式,这种模式是资本主义经济发达的政治基础,并保证经济理性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尤其重要的是,这种权力模式与古代有形君主制统治不同,它通过制度化的网络系统将自己隐匿起来,在福柯那里,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现代民主制度并非如其宣称的那样是实现平等自由的制度,而是现代权力隐姓埋名的匿名统治机制,法律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工具。这种权力模式还可以生产“科学精神”和“真理”,为权力统治提供技术支持。在这种资本主义经济理性支配范式下,一切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讨论是否恰当,议题应当如何设置,政策和法律的决策如何抉择,实际上都是按照支配性的认识论范式来进行的,而且事实上都被局限在符合经济理性的逻辑范围之内。当我们试图探讨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或者野生动物的内在价值,或者非人类存在物具有某些权利的时候,这样的议题因为不符合经济理性的话语,所以永远难以得到重视,也无法进入国际环境法律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视野之内。

猜你喜欢
野生动物保护本质
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
回归本质
童年的本质
对求极限本质的探讨
刍议增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途
浅谈遗址公园的保护
WUU——让“物”回归其使用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