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短篇小说二题)

2018-08-27 06:40阿裤
滇池 2018年7期
关键词:老李主人

阿裤 80后,本名禄汉卫,禄劝乌蒙人。昆明作家协会会员,曾有中篇小说《废铁时代》、散文《失落故园》公开发表。现供职于禄劝县文联。

酒狗

在县医院的病房,老李给我讲了这个离奇的故事,老李死后,我觉得必须给它写出来,虽然很荒诞离谱,但毕竟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已经快不行了,我想他不至于在临死前和我撒谎,而且我一直相信老李的为人,他既然只说给我听,叫我别告诉别人,我就应该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

老李所讲的故事,关于他自己,也关于一条狗。

老李说:“开始的时候,它还只是一条普通的狗,四肢粗壮,体格健硕。”老李花了八百块钱从宠物市场把它买回来的时候,它是一条漂亮的阿拉斯加雪橇幼犬,脸上有漂亮的黑十字。狗贩子告诉老李:“红血黑十字阿拉斯加,血统纯正,赛级后代,便宜给你了。”这条狗养到换完胎毛的时候,老李惊奇地发现,它脸上的黑十字不在了,毛色不对了,阿拉斯加成了一条土狼犬。老李气不打一处来,再也不精心喂养,这条狗从此饱一顿饿一顿。

老李离了婚,一个人住着100多平米的房子。离婚以后,老李就买了这条狗。老李的工作很辛苦,除了整天在暗无天日的办公室里做材料,还有很多应酬。在老李工作的这个坝子里,地上地下储藏着满满一坝子的酒,早早晚晚上班和不上班的时候,这个坝子的人们都在启开各种各样的酒瓶酒缸酒罐,拼了命的喝。

老李眼神空洞,有嘲讽也有无奈,有悲伤绝望也有不屑和玩世不恭:“我已经把房子转给前妻了。他妈的,家喝散了,现在,身体也坏了,再过两天,我就要死了。我死了以后,我的老婆给别人睡,我的房子给别人住,我的孩子给别人打,管别人叫爸爸,我的车也给别人开。”

老李交代了我一件事:县城里那家味道很不错的羊肉馆,其实是掺了狗肉的,等我死后,你把我那条酒狗拉去送给他们杀了,—定要看着他们杀了这条狗,守着看它被烤黄,肢解,掺和在羊肉里下锅,端上桌被分食,才可以离开,不能让它再害人了。

老李给我讲的故事,开始荒诞起来:那天吃饭的时候,有个领导逼着我连喝了5杯,我后来喝多了,回到家,狗跑过来舔我,心里正窝火,我就开了三瓶酒叫它喝,你别不相信,它抱着酒瓶咕嘟咕嘟就喝了起来,我确实醉了,但是它抱着酒瓶喝酒是真的,而且一口气喝了三瓶,52°啊,真他妈是酒狗。

老李说:我确实醉了,可是我看见它站立了起来,两个前爪从下巴的地方剥开皮肉,就像我们脱衣服拉下拉链。它剥完自己的皮后,居然变成了我的样子……

在县医院的病房,老李跟我说着荒诞的故事,我觉得他是因为虚弱而精神恍惚,或者是快死了,胡言乱语。我赶紧按了电铃叫护士来给他看看,老李突然翻身坐起来,一把握住我的手:“你听我说完,我说的都是真的!”老李的眼神,期待而坚定,写满对我的央求。我说:“好吧,老李。可是,我从来不相信鬼狐神妖,你说吧,我听着就是了。”老李怪叫起来:“我也不愿意相信,可它是真的!”老李看着我,眼睛里绝望而伤感。他丧气地倒在床上,空洞地望着洁白的天花板:“它变成了我的样子,把狗皮披在我身上,我又醉又惊,就昏过去了。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它穿着我的衣服,拎着我的包,把皮鞋擦得锃亮,拿着车钥匙出门去开车,我这才发现,我变成了狗。我居然成了他的狗!

老李说的故事让我毛骨悚然!难道这两年里跟我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喝了那么多次酒的老李,竟然是一条狗?

老李说:“你仔细想想,我以前喝三四杯酒就醉了。我的酒量何时变得那么好的?它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能喝一两公斤?”老李把头转向我,眼神里满是恐惧:“它每天喝完回来,就剥下我身上的狗皮,我就昏睡过去,可是我能感觉到它出去喝的那些酒是在我的肚子里,这个狗日的,它借了我的身体去喝,酒精伤害的却是我。更可气的是,每天早上它去上班前,都要告诉我昨天陪哪些单位,跟哪些领导挡酒,它还说它讨厌做事,就喜欢陪酒,看别人喝醉出洋相说胡话发酒疯拍桌子签合同,真好玩,很开心。”

老李说:我恨透了这个畜生,我朝它发火,骂它,可是我发出的却是狗叫的声音。

我问老李:你是怎么变回来的啊?

老李说:它发现我身体废了以后,就把我变回来了。我拿它也没办法,就它那体格,我揍不了它,反倒被它咬了一回。它现在变得既狡猾又凶残。而且人想什么,它都能洞悉,在酒场上混了这两年,它比一般人厉害多了。

老李很气愤:这个狗目的,它还有脸说这两年给我这个身体吃的是最好的饭菜,喝的是最好的酒,抽的是最贵的烟,它帮我评了职称,为我博得了领导的欢心,赢得了同事的尊重和羡慕,还帮我换了辆好车,给我找了个不错的情人,够对得起我了,我应该感激它。这个狗杂种,短短两年时间就把我的身体喝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死以后,你一定要把它宰了。

老李告诉我,去他家杀酒狗的时候,一定要带瓶酒去,带酒才能接近它,在酒里放上安眠药,不然它喝完就变成人,继续祸害。我告诉老李,我干脆去找公安局的人击毙它,就说是疯狗,得了狂犬病。老李说:“不行,枪杀不了它,它是一条酒狗,必须先用酒药它,然后吊在树上,挑断四肢动脉,放完血后剐了用喷灯烧,再肢解。”老李对酒狗的恨意,近乎疯狂;对酒狗的处置,近乎变态。最后,老李说:你就拿去羊肉馆得了,省事,他们专业,不会出意外。

老李跟我说完这些后,越来越虚弱,医院叫来老李的亲人,下了病危通知,可怜40岁不到的老李被转到了省级医院,并且在转院后还是没活过来。老李死后我就去杀狗,来到老李家,狗已经逃跑了,而我们这个县城坝子的人,一夜之间喝酒一个比一個厉害,酒量倍增,县城存酒供不应求,一周后竟然出现了酒荒,一时间酒价疯涨,政府部门只好紧急干预,从周边地区调拨酒水满足市场需求,整个小城内酒馆、水吧、KTV、大小山庄和饭店也如雨后春笋,而且家家都宾客盈门。我也不得不经常地去这些地方,而且经常醉得人事不省。我知道我上了酒狗的当,但也没办法,因为如果我不去,我就不可能在这个小城里混,更不可能混得好。我只好每晚都硬着头皮,去一场一场地应对,然后在深夜里被别人扛回家,在醉意中朦胧睡去的时候,我经常会梦见各种各样的狗,每一条狗都可以撕开皮肉,变出一个老李来。这些狗一律的朝我吐着舌头,狡黠微笑,面带嘲讽。

斗狗

当我远离你,在这个更大的院子里无所适从,在这间不属于我的办公室里,细眼迷离地盯着电脑屏幕看虐狗新闻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你,我的狗。你是我的狗,这个事实你我都无法否认,虽然你不愿意,我也不愿意。

我不知道在我离开的这几个月里,你在忙些什么,此时此刻,也许你正在公路上蹬直了后腿追逐那些发骚的小母狗,你的那根狗东西恬不知耻地伸出来,像截烧红的铁棍。如果我跟你在一起,这样的情况下,我必须照你的狗头猛踢两脚,直至你懂得礼义廉耻。但我毕竟不在,所以你可以认为我已经默许你的胡来。其实这件事细想也可以理解:对一条已经性成熟而且没被骟掉的公狗来说,延续基因才是你的头等大事,羞耻就顾不得了,这就跟自觉得事业处于上升期的男人一样,羞耻暂且管不了。

我说,我在县城里想起了你,你这条城市里来的狗。借此机会,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这些事情关于你的身世,我不知道在你纷乱的狗的世界里还能活多久,也许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死掉了:死于争抢食物,或者是拉帮结伙的斗殴,但基于我对你的了解,你应该会死于和那些高大威猛的土狼犬争夺小母狗的决斗,虽然你是一条高不及板凳,重不及白鹅的杂种狗,但你生性执拗,而且精力旺盛,满脑子的伟大构想就是在那条乡街上播撒子孙。关于你身世的这件事不能再拖,免得你死不瞑目。

虽然你长在乡下,活在农村,被你的王八蛋主人无情地遗弃,成了一条自食其力的狗,终日混迹在乡街苍蝇飞舞的肉摊,流连于饭馆门前恶臭的水沟,你甚至能口吐长舌狂奔三公里,穿过无数的车轮,躲过满街的地痞狗,跑到我经常去蹭饭的食堂,延续着你主人一贯的厚颜无耻。但是我要告诉你,你确确实实是一条来自于城市的狗,是我那个不着调的女朋友在西山脚下的骡马街花了三十块钱把你买来的。当时的情形你应该还有些印象,虽然你那时年幼无知,两眼朦胧地泛着蓝光。

在我和女朋友购买你的时候,你和你的四个狗崽子兄弟在一个浓粉厚脂的女人的手提包里,这个皮包喷着厚厚的黑漆,一看就是假货。六月闷热的天气,这个女人的气味盖过了你和你兄弟的狗骚,你的身上脂粉气味浓重,即便你是一条公狗,闻起来却娘气十足。你的那个主人,准确地说是你狗娘老子的主人,变戏法似的拉开假皮包拉链,你们兄弟四个的小脑袋就迫不及待地冒了出来,大口地呼吸清新空气。都说狗皮不通,所以你身上湿漉漉的水,应该不是汗,是你那几个缺德兄弟忍无可忍的尿。在这般闷热的天气中被闷在一个黑色的假皮包里,你心情郁闷,张嘴骂娘,呜啦呜啦地叫唤。你目光纯净,如蓝色的湖水,身上却被你的兄弟们尿得湿漉漉。

你那个狗娘的主人跟你主人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说,你的娘老子是一条香格里拉犬,你的爹是谁她也不清楚,你娘没等主人给它安排相亲、然后包办婚姻,就跟野狗媾和孕育了你。从人类社会的视角看,你是自由恋爱的产儿,是你狗爹狗娘甜蜜幸福的结晶。关于这一点,你完全应该感到骄傲和自豪,你的母亲也很伟大,你爹是一条没车没房,血统未知的流浪狗,你娘倒也不嫌弃。对你伟大的母亲,我再也不会将它称为狗娘,这一点你可以放心,虽然我遗弃了你,但这件事我保证说到做到。

我到现在仍然不知道香格里拉犬是什么样的狗,但单是这个名头,就让你主人的女朋友兴奋不已,香格里拉是人间天堂,作为一只天堂狗的后裔,你有天使一般的皮毛,天使一样的腿爪。我现在要说说你的体毛,当时买你的时候,你的毛色像一條极品铁包金藏獒,你头顶金黄的毛发泛着红铜的幽光,四个爪子也是这样的漂亮颜色,除了头脚,你全身漆黑,闪着绸缎的光芒。这就是当时的你,帅气得像个18岁的文科生。可是现在,你看看你那一身毛,灰白中夹杂丝丝黑色,蓬乱而邋遢,我简直想不通:为你剪了一次毛后你竟然会变色龙一样变了颜色,而且不堪入目,像一个30岁的文科生。早知如此,你不如小时候像理科生,30岁以后总会春风得意意气风发。

我现在要告诉你,嘟嘟。你小时候肥嘟嘟,现在已经瘦骨嶙峋,嘟嘟这个名字已经不适合你,你应该叫狗潇洒,你成天无所事事,东游西荡,就像你那个一到周末就骑一辆破摩托拿鱼摸虾的懒散主子。你的鬃毛盖到脸上,遮蔽眼睛,像90年代中期玩摇滚的文艺小青年,散发出浓郁的颓废气质,你在风中奔跑,鬃毛飞起来,尾巴飞起来,你跑到田野上,歌唱希望的田野,你跑到春天里,唱“在这里活着在这里死去”。可是狗啊,你的眼神忧郁,深邃,狡黠,世故……总之看上去情感复杂,再也不是湖水般的澄澈圣洁。不,你不是狗潇洒,在你故作潇洒背后,是萧瑟和落寞,是背叛和遗弃。

这样的背叛和遗弃,没有打倒你,你是这般坚强,有着钢铁的意志,你不是单为吃米或者吃肉活着,也不是单靠吃屎而活着,你是一条有理想的狗,你为了在乡街上播撒子孙的伟大使命坚强地活着。应该叫狗坚强,对,就叫狗坚强。网络上渲染的那些牛坚强、猪坚强跟你一比简直弱爆了,就连你的主人,我这样一个自命牛逼的家伙,都深深被你折服,五体投地。那些小牛小猪,它们固然身残志坚,但是得到了主人百般呵护,吃得好睡的香;你四肢健全,头脑发达,却被无情地遗弃,一切自食其力。对于只吃饭不用干活的畜生来说,它们的坚强只是你的九牛一毛。

狗坚强啊,我当然也要说说你的那些臭毛病,你对我带回来的食物视而不见,尽管你已经几天没吃到东西。在人声鼎沸的场合,尽管已经饱餐,你却仍然死乞白赖地围着桌子不离不弃,为了一片火腿肠可以蹦得比人高。总之,你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你这个怪种,你能否跟我说说,你干这些事,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态?

还是说说你的坚强吧,我虽然是你的主人,但说实话,我那些天真烂漫的同事谁都比我喂你喂得多,他们见不得你饿着,一看见你饿着他们就觉得我残忍恶毒。他们哪里知道这是你刻意干的,我喂给你的食物,你闻闻就走开,故作豪爽地留给那些外来的野狗,你的目的就是要败坏我的名声,你跟我究竟有什么仇?狗坚强,你够坚强,你经常饱一顿饿一顿,但仍然有滋有味地活着。我每天酒足饭饱,却活得味同嚼蜡。你每天到街上游荡一圈,逗逗那些情窦初开的小母狗,引得她们在你身后开怀地叫唤。虽然你做狗的心态值得称道,但你是个坏种的事实改变不了,你喜欢恶搞那些喂过你的人,玩一些无聊的恶作剧——你拖走他们的鞋子,内裤,袜子,搞得我们住宿区的整条箐沟乱了套,如果你不是条狗而是个人,你就是个土流氓,你就要挨千刀,而作为一条食不果腹的流氓狗,我拿你没办法,他们也拿你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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