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建议

2018-08-29 15:27刘苑华
时代金融 2018年14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互联网与金融产品得到有效融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由于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任意地点与时间进行,并且发展速度与波及范围是实体金融机构很难达到的,因此,作为金融界的一股新生力量,人们不仅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进行思考,同时还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特殊风险进行密切关注。本文主要阐述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状况及相关模式,通过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其防范建议。这样不仅能够快速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管理能力,而且还能够有效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特殊风险 防范建议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发展模式,与传统金融存在很大的差别,它支付快捷,降低了中间成本价,受到年轻人广泛的欢迎。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与金融业务共同结合后所出现的新产物,因此,它不仅具备互联网与金融行业本身的风险,而且潜藏着两者结合后的新风险。而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信息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因此,广大客户需要对互联网金融产生的特殊风险严加防范,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互联网金融长久稳定协调的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简介及主要发展状况

(一)简介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商业融资以及市场直接融资模式存在许多的不同,它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是在大数据、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相比于传统的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交易方便,支付快捷,透明度高等特点。客户直接在互联网上进行有关财产方面的交易,这些新的交易方式如支付宝、余额宝等更是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欢迎。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运用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将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模式所带来的空缺。

(二)主要发展状况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产物。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一方面是互联网金融的移动支付方式。传统金融模式在互联网技术的有效推动下,使第三方移动支付产业迅速扩大,并且形成了四大基本支付体系:第一,电子商务型,主要包括支付宝、百度钱包、易付宝等;第二,互联网型,主要包括快钱、在线支付、易宝支付等;第三:运营商型,主要包括和包、翼支付、沃支付等;第四:手机产商型,主要包括小米、苹果、华为等手机网上商城。并且截至2017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5.11亿。另一方面,根据2017年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1.26亿,较2016年底增加用户2724万人,网民使用率从13.5%升至16.8%。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总体消费数量呈明显的升趋势。

二、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以支付宝、财付通和微信支付为主,分为兼负担保与不负担保功能两种。根据2017年有关数据显示,每天有9.02亿人登陆微信,其中月活老年用户达到5000万人,而日均发送微信次数达到380亿次,同比增长25%,朋友圈日发表视频次数为6800万次,同比增长22%。可谓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奇迹。同时第三方支付还具备物流、客户采购以及结算等方面的互联网金融信息,这样有利于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

(二)电商系金融

当前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电商系金融是以电商企业为中心来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其中电商企业以京东与苏宁为代表。在交易的过程中,如果想获得来自银行方面的授信,那么需要以未来收入的现金流作为担保,只有这样,才能够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而小额信贷模式如阿里,则需要运用大数据平台向客户提供抵押与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并且电商系金融模式具有中间价格低、支付快捷、操作透明度强以及信息数据完整等特点,因此,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电商系金融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数据监测与分析功能,能够进一步地为广大客户提供标准的个性化服务。

(三)P2P网络借贷

P2P网络借贷在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线上、线下运营模式,如“翼龙贷”;另外一种是纯线上运营模式,如“人人贷”等。这样通过个人资金借贷双方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相连接,不仅能够满足微小型企业金融市场融资的需求,而且能够使个人金融信用体系更加完善,从而使社会闲置资金的综合利用率上升。

(四)互联网金融众筹模式

以互联网金融为背景的众筹模式,不仅可以利用创意项目来筹集资金,而且还能够从融资者的手中获取相应的回报,如股权或实物等。

(五)金融机构互联网化

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下,各金融机构都利用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实行电子化的管理操作。例如由商业银行推行的“网银+金融超市+电商”模式,客户体验不仅能够得到金融机构的关注,而且金融机构与客户群体之间还能够转换体验方式,这样能够使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加开放,同时还能够满足很多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中以客户为主体来进行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一)系统性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操作需要通过相关的程序与软件来进行,因此,相关信息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互联网金融安全性的保障。如果计算机网络技术遭遇黑客或病毒攻击,那么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将会瘫痪。要使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就必须确保密匙管理与加密技术的安全,因为这些都是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隐患。在传输数据的过程中,密匙与系统终端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攻击。病毒是计算机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一旦计算机感染病毒,那么所有交易都将受到病毒威胁。

(二)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稳定运行不仅需要交易主体的合理操作,还包括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由于互联网服务是在虚拟的环境下进行的,客户在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对身份、信用、信息等做隐蔽处理,而这些又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无法甄别的,因此,在对账户进行授权时会存在相应的资金风险与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推广使客户更加方便地办理业务,但实体营业网点市场范围的扩大也相应地增加了金融风险效应,严重地有可能使全球范围内的金融网络运行造成影响。并且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完善,这将导致高质量的服务者被劣质服务者赶出市场。除此之外,也有可能因为用户与渠道不对称造成业务风险。如2013年光棍节正式上线的基金淘宝店最终被沦为鸡肋就是如此,虽然上线之前经营火爆,但是由于淘寶的用户大都年轻人为主,是基金新手,不太成熟,造成销售渠道不畅,交易的业务数量不断下降。

(三)法律风险

目前,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加快,网络银行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各互联网金融的立法体系尚未完善。由于与金融有关的相关法律并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使用,相关法律一般还是采用传统的金融交易法律,因此,在交易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违法现象,而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直接带来交易风险。没有合理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的保障,那么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中的电子合同以及交易者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就不能得到有效确认,并且,目前互联网市场的监察管理等其他方面也存在问题,这些都将进一步扩大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交易风险。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自身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的特征。它是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交易双方能否在合约规定的日期内按时履行义务所形成的风险。因此,在交易的实行过程中,难免会由于开放与虚拟等方面特殊性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存在难以规避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在开展虚拟的金融业务时,增加了分支机构的设立,扩充相关的经营网点,交易双方利用虚拟化的现实信息进行有关联系。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不能够确保对方的真实身份,所填报的信息是否属实,这样会间接导致交易双方并不信任,存在信用风险,使交易的难度增大。而且,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完善,因此,如果第三方属于电子商务平台,那么对企业评价的真实性将降低,这样也将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以众筹为例,由于众筹大都属于小额投资,因此投资人对于投资的项目以及项目发起人等都不可能进行全面的调查,因此对他们的各种信息掌握的也不是很全面,所以,就有可能增加众筹过程中欺诈现象出现的机率,使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存在信用风险,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善,因此所支付违约成本也比较低,所以还有可能出现投资者被骗的不良现象。

四、互联网金融的防范建议

(一)培养互联网金融技术人才

为了摆脱对国外互联网技术硬件与软件上的依赖,提高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能,就需要我国大力发展互联网技术,培养相关的先进人才。首先,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而言,这些互联网金融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基础,对金融行业的股票等有一定的了解,最好是金融从业者。其次,培养互联网金融技术人才需要注重互联网思维的培养,学会合理地将金融企业的思路运用到互联网金融工具上,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营销理念。最后,由于互联网金融人才属于复合型的高端技术型人才,因此在培养技术人才方面,还需要加大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要求必须掌握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

(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相比于传统的金融经营要高,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利用高风险、高回报的资金流转模式,将资金投入到互联网的虚拟货币基金环境中取得利润的方式。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未知的因素,而且有的商家甚至为了获取巨大的经济利润不惜欺骗投资者,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商不完善,因此,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环境比较恶劣。而美国支付公司PayPal货基无奈清盘,其失败原因就是宏观金融环境变差,因此,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是使互联网金融各项业务的交易安全操作的关键。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运行机制,政府需要对金融市场以及互联网的相关金融行业实行有效的预测和分析,以及科学合理的预警。其次,在实现金融数据大范围共享的同时,要利用先进的监测管理方式不断完善经济建设平台,这样,能够有效降低运行风险,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顺利进行。最后,还需要逐步完善审核机制,将各项互联网金融交易置于科学合理的监管范围内,对于相关的硬件与软件设备,要严格参照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这样能够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

要想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活动处于安全的环境下,就必须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首先,各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尽早监察和起草,这样能够加快拟订相关法律法規的速度。在制定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可以在现行金融法规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加以修改。但由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迅猛,为了跟上其变化的节奏,则需要进行适当的调研,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及时调整相应的法规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求。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还相对落后,一些个人和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完善,因此,许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还没有实行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所以,有效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是实现互联网金融控制的核心。一方面,需要搜集大量的信用数据信息,并且对数据的真实性以及数据的处理过程实行严密的监管,尽可能减少伪造与篡改数据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企业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这样,不仅能够使互联网金融更加透明化、规范,而且,还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活动的风险指数,保证互联网金融后续的健康发展。

五、总结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期金融业发展的创新,它不仅能够带动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使金融行业的资金流动与宣传模式更加快捷,而且能够为金融业的发展增加活力。然而,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使互联网金融在运行的同时也相应地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要想互联网金融呈现规律、合理、法制的运行状况,就必须在互联网金融发挥优势的同时有效规避因相关技术、法律法规等问题所带来的特殊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未来金融行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保证互联网金融全面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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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苑华,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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