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健 陈晓炜 彭依婷
摘要:残疾群体自我效能感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残疾群体的生存与发展,本文基于对残疾群体参与公益活动的目的、方式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最后得出,公益活动的参与有助于残疾群体提升自信心和幸福感,进而提升其自我效能感。本研究为增强残疾群体的社会适应能力提供一定借鉴,同时也为公益活动的良性运转提供某些借鉴意义。
关键词:残疾群体 公益活动 自我效能感
中图分类号:G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9-0058-02
一、残疾群体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将残疾人释义为:“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定义是:“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2]而残疾群体便是这一类人的统称。残疾群体的界定,不同国家存在着较大差异,总的来说,残疾群体是身体结构损伤和心理损伤这一类人的集合,这些损伤,可能阻碍殘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地参与到社会中。
二、自我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这一概念于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班杜拉在其社会学习理论研究中提出,用来解释在某些特殊情景下动机产生的原因。班杜拉对自我效能感的认定是“人们对自身能否利用所拥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项工作行为的自信度”。[3]由于个人存在着行为、心理等差异,所面临的环境也是千差万别,因此自我效能感并不仅局限于某一领域或个人,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不同的个人由于所处的活动、环境等不同,他们的自我效能感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