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农民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现阶段,西部地区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比较薄弱,认真分析其成因,部分农民不知道、不愿意或不相信运用法律能保护其合法权益,笔者从四个方面提出改进其现状的途径。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
现阶段,西部地区农民的法律意识仍比较薄弱,农村的法制建设成果不够理想。要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必须重视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1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我国西部地区疆域辽阔,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等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西部地区普法宣传工作已经走过32个年头。随着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的进行,农民对法律的了解逐渐增多,法律意识正在逐步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意愿也逐年提高,遇到不法侵害时也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渴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总体而言,西部地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
1.1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现实中农民却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大部分农民了解的法律知识主要是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它法律知晓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