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 华
(山西正诚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所,太原 030022)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晋煤执发[2016]556号文)的要求[1],全省井工煤矿要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山西朔州地区煤矿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我公司项目组人员围绕该矿井存在的水害进行分析,调查矿井水害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分级和控制效果评估。
1)井田边界及其水力性质。本井田边界为人为划定的界线,边界内外地表水、地下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不因矿界而改变。
2)含水层和隔水层。井田含水层据岩性可划分为五个含水层组,即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组;石炭-二叠砂岩裂隙含水层组;风化壳含水层组及新生界孔隙含水层组。本井田内奥灰水水位标高为1 177.50 m~1 180.00 m。主要为本溪组,厚度22.85 m~43.20 m,为阻隔奥灰岩溶水与上部含水层水力联系的重要隔水层。11号煤层底板最低标高1 330.63 m,奥灰岩溶裂隙水远低于煤层底板标高,奥灰水对煤层开采无影响。
3)采空区积水。经过多年开采,井田内4、9、11号煤层已形成了大量的采空区,采空区积水会对下一步煤层的开采造成影响。4号煤层目前采空区积水面积约14 835 m2,积水量约2 451 m3;9号煤层目前采空区积水面积为9 562 m2,积水量约1 998 m3;11号煤层目前采空区积水面积约44 202 m2,积水量约5 921 m3。
4)矿井充水通道。矿井充水通道主要有采动裂隙导水、导水断层、陷落柱及封闭不良钻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