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自由与刑法理性的思考:经济刑法的范围界定

2018-09-01 09:39:42李炎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

摘 要: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主体的犯罪化,但是现阶段很多国家对刑法的范围界定存在过度化现象。基于此,本文从经济自由与刑法理性的角度出发,对经济刑法的范围界定进行研究,首先就当前经济刑法范围界定存在的过度化争议和理论化争议进行分析,然后结合经济自由原则和刑法理性精神,针对经济刑法的范围界定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经济自由;刑法理性;经济刑法

从当前社会立法来看,刑法的过度化逐渐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法律现象。刑法的过度化指的是对某种的犯罪的规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对某种犯罪行为的规范过多,从而在调整对象的设定上存在过度现象。刑法自诞生起就以补充性和宽容性作为基本的特征,为了起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作用,刑法必须不断进行规范和调整,从而在实践中出现泛化这一现象,经济刑法的范围界定就明显表现出这一特点。

一、经济刑法范围界定存在的问题

1.经济刑法范围存在过度化争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领域出现的犯罪现象向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国家针对各种犯罪现象也不断新增刑法罪名。刑法罪名的增加充分顺应刑法制定的原则,具有深远的社会根源,因此不能以此作为经济刑法存在过度化的依据,而应该从经济刑法的本质出发,以刑法调控的范围界定是否得当作为判断刑法过度化的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制度转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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