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018-09-01 17:28崔慧颖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6期
关键词:法律保护合法权益旅游者

摘 要:旅游者作为旅游服务中的消费者,其在旅游过程中以及旅游合同中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切身权益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就此新法实施的过程,分析其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根据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旨在推动地方旅游事业的发展,明晰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旅游者;合法权益;法律保护

一、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分析

(一)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

旅游安全是游客旅游活动的一部分。游客在购买、使用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个人和财产安全的权利,这是核心部分。同时,在旅游过程中也是争议的最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部分,上述是游客的首选。冒险旅游主要由户外俱乐部、旅行社等组织组成,其为空白地区的法制规定制度带来了许多问题。目前,冒险旅行通过网络集体活动,但组织者的活动明确列出豁免条款,组织者未确认安全所造成的不可抗力事件无疑是引导搜索游客需要承担自行承担殴打带来的风险,一旦发生争议或事故,没有人负责。此外,在实践中,个别指导甚至打击和侮辱旅游者,甚至是游客劫持人质,出现旅游被限制的现象,旅游信仰和少数民族习俗大多不尊重时间。在香港,大陆游客的事件,媒体曝光已经知道。在大陆,导游与旅游之间也发生冲突。旅游业必须在旅游立法和阶段中加以规范化。

(二)旅游者的依法求偿权保护问题

旅游者在旅游时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受到损害遭受财产损失时,依法享受得到补偿的权利,是旅游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基本经济力量。旅游行为是双重的,要满足物质需求,另一方面要满足精神需要,且精神满足更为重要。因此,在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纠纷的审判对相关问题的规定,旅游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一些问题的责任精神的确定法院解释的条件下,游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将受法律保护,给予旅游者法律权利。

旅游者在实现求偿权的过程中非常困难。例如,一些旅行社将旅游者投诉的“黑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游客再次登记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活动的旅行社,这种做法是阻碍旅游者维护索赔权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也是很多游客在旅游纠纷发生后,“没有胆量,不相信告发,盲目暴露的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在2012年3月修訂后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规定,在新疆地区,旅游体验由旅行社单方面转团、拼团或强迫购物导致权益受损,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旅行社将被处以最高50000元的罚款。这对于旅行社的监督和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无疑是向前迈进了一步。

二、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思考

(一)规范健全旅游者权益保护制

在实践中,旅游合同往往表现为合同格式。在旅游经济中,格式合同几乎占整个市场的比重。旅游经营者往往制定了合同规定,规定旅游服务内容、服务收费、收费方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等造成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游客在了解旅游产品后,如果愿意接受旅游条款和条件,签上合同名称,合同就成立。格式合同可以使旅游企业处理同一合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避免对旅游者的大量浪费。但在本合同中,旅游经营者在合同形式上往往利用其主导地位,发展有利于企业,不利于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或者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不公平,甚至排除或限制责任人的责任。如某些旅游合同中所规定的:“对于旅游餐饮、酒店和提供的责任,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条款无疑限制了旅游者对旅游业的补偿请求权。在这方面,其一,旅游格式合同的做法是没有错的,建议使用合同的格式,同时,应允许旅游合同条款和旅游经营者的谈判,为特殊情况下达成共识,并写进合同条款,是一个更合理的做法。其二、在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内旅游示范合同和出境旅游合同范本中的免责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非格式条款的优先效力应作强制性规定,成为行业管理的检查部分。

(二)完善旅游市场单项立法

从我国旅游管理实践中,建立统一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主要针对特定的旅游市场营销和商务活动及相关人员。从这个角度出发,通常把重点放在旅游活动的企业和机构和个人,应受到旅游法的调整。旅行社、导游和旅游业应当制定准入制度和具体规范和其他相关的旅游服务供应商。例如,娱乐场所、景点、旅游酒店等。该行业由于其业务和管理活动不仅与旅游有关,他们的许多活动都超出了旅游业的发展,所以有了国家部门已经对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旅游市场准入制度,在旅游法律制度中应规定,应主要关注的是直接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还应包括旅游管理人员。

参考文献:

[1]王江一.我国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4(06):120-122.

[2]严泽美.骑行旅游者安全性措施探讨之合法权益[J].知识经济,2016(01):85.

[3]肖翠婷.论《旅游法》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6(07):26.

[4]黄德军.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思考[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5(04):48.

作者简介:

崔慧颖(1993~ ),女,朝鲜族,吉林珲春人,延边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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