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
摘 要:互联网的发展为民治诉讼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电子证据。电子证据以一个全新的方式出现在民事诉讼的证据材料中,电子容易复制,容易改动,容易假冒或者销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比较困难,所以电子证据的取证程序和取证思路以及认定办法与传统的证据取证方法完全不同,本文探讨在民事诉讼中如何搜集电子证据以及如何进行电子证据的认定。
关键词: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搜集;认定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离不开互联网,随着互联网活动的展开人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互动和交易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就需要互联网电子证据来进行调节,在网络时代,各类电子合同、网络广告以及电子商务活动中对于知识产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的侵害亦不可避免,法律纠纷越来越多,电子证据中,纠纷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大多以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账单等形式展现出来,电子证据的认定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已不可避免。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及其特性
電子证据是指“基于电子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存在于电脑光盘、磁盘、各类存储卡、手机登设备以及存储于互联网空间或者互联网运营商等互联网站点的数字化证据,数字化证据可以与载体分离,可以被修改和复制,可以转移到其他载体。”因此电子证据与其他证据不同有三个明显的特征:具有可复制性、载体变幻性和数字化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