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无讼”仅仅作为理想的时候,它是积极向上的。在相关的文献中,人们探究出来的息讼原因多种多样。但笔者今日将从形成这些原因的成因入手,即找寻表面原因之所以会发生背后的天然逻辑,力图不仅仅局限于归纳总结中国古代的社会状态,而能从“人本身”这一角度出发,引发更深入的思索,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力求改善法律环境这一举措。
关键词:依法治国;息讼;厌讼;无讼;权利感情;价值颠倒
有关中国人无讼、厌讼和息讼的现象与成因,也已经并且现在仍然为诸多学者拿来讨论。但笔者并不觉得这个话题再无讨论的必要——笔者甚至觉得正因如此,这个问题仍是一个极具意义的议题。笔者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旨在从中国(将主要描绘古代的现象,但在讨论成因的时候会着重分析那些对现代社会仍然有价值的部分)的息讼厌讼表现着手,但从心理学、社会学乃至哲学的角度分析中国人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息讼”“厌讼”的态度的内部成因,而非仅仅停留在以往的表面原因的归纳总结;试图对形成“息讼”“厌讼”的内部逻辑作一定的探讨。
一、对权利感情的认识
利益不是让我们能为之投身于为权利而斗争之中的唯一动机,它仅仅是外在的理由。要说明这个论点的正确性,我们可以考察每个人在面对同一种权利受到侵害时,反应的程度是否相同——而事实上它们是不同的。有些人有所谓的“诉讼癖”,而有些人则追求和平——所以人们在面对权利受到侵害时候的反应其实是很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