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夫妻债务新规定

2018-09-01 17:28:06樊梦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6期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自出台之后便备受热议,这主要是因为在此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饱受争议,而《解释》的发布施行,则能够有效解决了之前人们对24条的担忧,即配偶一方对外大额举债进而另一方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现实法律风险。

关键词:夫妻债务;法律责任;新规定

一、问题的产生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产生是具有特殊的时代背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颁布之初是旨在保护债权人,防止夫妻双方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实践当中越来越多的出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债务人配偶的权益的情形,而24条的第一款中仅规定了两种推翻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情形,这便大大增加了配偶一方的责任风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希望以此来弥补24条中的漏洞。所以這也是《解释》产生的背景。

二、《解释》的主要内容

1.共同意思表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形成条件

《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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