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税务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2018-09-01 17:28:06赵诗雨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6期

摘 要:税收司法是维护税收公平正义与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然而,由于税务案件的专业性,法院在应对大量税务案件时,往往受制于税务机关的“咨询意见”,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而使得司法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行政权的侵益。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税务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介绍美国税务诉讼制度及相关法律,对我国税务诉讼的发展方向作出了勾勒,并尝试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税务诉讼的发展提供一定理论上的参考。

关键词:税务诉讼;美国税务法庭;行政诉讼

一、引言

税务诉讼制度是为了保障纳税人设立的一种税收救济程序,它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

因为我国和美国拥有不同的法律體系,故对两国税务诉讼制度中具有特点的部分进行对比分析才更有意义,也更便于针对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可借鉴美国之处提出建议。

二、中美税务诉讼制度对比分析

1.法院体系

美国税务诉讼的初审法院有税务法院(the US Tax Court)、联邦地方法院(the US District Courts)和联邦索赔法院(the US Federal Claims Court),其各自的受案范围有所不同,这在后文中会提及。美国具有特色的在于其建立了税务法院,虽然其坐落于华盛顿特区,但是可以受理来自全国各地的案件,法官会定期到不同的城市巡回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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