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行业信息不对称研究综述

2018-09-03 03:47张宇
智富时代 2018年7期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

张宇

【摘 要】P2P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P2P网络借贷模式正常运行依赖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所以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的研究对研究P2P网络借贷市场有效性来讲至关重要。

【关键词】P2P;信息披露;信息不对称

一、引言

2007年,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随后,P2P网络借贷模式在中国发展开来,经过数年的发展,中国P2P网络借贷市场成为世界范围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市场,同时涌现出一批批的明星平台如:宜人贷、拍拍贷、积木盒子等。

然而,伴随P2P网络借贷模式蓬勃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违法违规甚至跑路倒闭现象也不断凸显: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累计平台6200余家,其中因跑路、提现困难、警方介入的问题平台累计3600余家。从目前P2P网络借贷行业乱象产生的后果来看,它不仅导致了不公平的财富转移,造成经济资源的大量浪费,降低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质量。更重要的是严重扰乱了P2P网络借贷市场的秩序,侵害了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进而影响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随着中国近年来P2P网络借贷行业问题平台事件不断发生,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不规范也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市场对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信息不对称将严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交易成本,抑制市场交易和金融行业的发展,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得到广泛认同。然而借助于宽带传输、大数据、云计算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否缓解根植于传统金融领域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国内外学术界展开了探讨。

二、P2P网络借贷中信息不对称研究

早在1991年,Scott、John认为互联网金融中的社交网络可以起到揭示信息的作用:社会中的个人通过各种关系互相联系,每个人掌握的信息有限,如果所有将自己拥有的信息在社交网络分享,那么就会减轻个人间的信息不对称[2]。这一结论与2008年Freedman、Jin的成果恰恰相反,Freedman、Jin认为,虽然有人期望信息不对称能因互联网将金融中的社会网络得到减轻,但社会网络有时会因激励制度失去应有的效果,信息不对称实际上并没有因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得到缓解[3]。Iyer、Asim(2013)也从另一方面证实借款人在社交网络中发布未经验证的信息会对投资人造成干扰从而加剧信息不对称[4]。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P2P网络借贷模式起步晚,信用制度不完善,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P2P网络借贷模式有着“中国特色”。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学者对P2P网络借贷模式能否减轻互联网金融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上进行探索。謝平、邹传伟(2012)发现通过对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可以增强p2p网络借贷模式种搜索信息的能力,可以更加效率地让信息在借贷双方间传递,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5]。王倩、吴承礼(2016)对此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在中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披制度不完善的现实环境下,通过信息挖掘来缓解互联网金融的效果就会削弱,当大量无用信息充斥市场对投资人决策进行干扰时,信息不对称现象反而会加重 [6]。李继尊(2015)通过研究发现P2P网络借贷模式有三个优势:一是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二是促进信息跨地域跨主体对接,三是由于信息存储成本下降,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将倒逼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强化自律诚信。这些三个优势能帮助缓解信息不对称,因此李继尊认为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实质上是运用技术手段对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探索[7]。

面对P2P行业所面临的信用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窘境,学者们一方面学习国外经验,对信用机制提出改革建议。温小霞等(2014)提出建立款项追踪机制和利率奖励和黑名单惩罚机制,但并没有给出具体实施措施。赵玉平(2015)分析了P2P行业现有信用共享机制的不足,就同业征信联盟机制给出改革建议[8]。王会娟(2015)认为目前公认的信用机制认证方式是美国FICO评分体系,与之相比国内认证机制相对落后,比如银行流水不能有效反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结合中国的P2P的实际提出了更为完整的信用评价指标:个人基本状况、收入状况、负债状况、资产状况、信用五个大类。在这五个大类下,应该加大视频认证、身份认证、收入认证的比重,来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9]。

同时,还有部分学者建议加快相关信用机制的立法,如李真(2015)提出首先要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促进法》、《信息披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其次要明确个人信息公开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界限;同时将相关法律条款作出补充性解释如《商业银行法》、《担保法》;

最后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将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业务纳入法律,以法律明确大数据技术下的信息数据采集如爬虫的采集、整合及使用[10]。

三、未来研究展望

通过回顾近年来有关P2P网络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目前有关P2P信息不对称的研究大多基于外国成熟的法律框架和信用体系,很少涉及在经历了长期金融抑制后野蛮生长的中国P2P行业存在的问题。面对中国P2P网络借贷面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从根本上降低信用风险和信用机制建设方面,现有研究关注不够。

基于以上,笔者认为虽然P2P网络借贷的研究在许多方面已比较充分,但一些问题或许可以成为下一步的研究重点:1、P2P行业信息披露研究;2、信用机制建设研究和如何建立系统有效的信用机制是P2P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昕旸,周愈博,邢恩泉.我国学术界对P2P行业的研究:现状、问题与展望[J].金融发展研究,2017(05):3-10.

[2]Scott J. Social network analysis :a handbook[J]. Contemporary Sociology, 1991, 22(1):128.

[3]Freedman S, Jin G Z. Do Social Networks Solve Information Problems for Peer-to-Peer Lending? Evidence from Prosper.com[J]. 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 2008(8-43).

[4]Iyer R, Khwaja A I, Luttmer E F P, et al. Screening peers softly: : Inferring the quality of small borrowers[J]. Cid Working Papers, 2013, 62(6):págs. 1554-1577.

[5]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6]王倩,吴承礼.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16(05):89-91.

[7]李继尊.互联网金融:缓解信息不对称的一把钥匙[J].银行家,2015(05):40-43+6.

[8]赵玉平,胡鹏.P2P平台违约风险控制模式研究[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5,35(01):19-23.

[9]王会娟. P2P的风险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5(01):45-46.

[10]李真.P2P网贷信用征信:金融分析与法律建构[J].当代经济管理,2015,37(07):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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