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企业P2P融资问题对策研究

2018-09-03 03:47寇博强
智富时代 2018年7期
关键词:农业企业对策研究河南省

寇博强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速,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农业企业发展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研究课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普及,P2P融资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对农业企业的融資市场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河南省农业企业在应用P2P融资中,存在着自身网络融资意识淡薄且能力低下,政府的政策扶持不到位、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需要通过增强农业企业P2P融资意识并提高融资能力、加强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力度、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等措施,以促进河南省P2P融资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P2P融资;河南省;农业企业;对策研究

一、P2P融资对河南省农业企业发展的意义

网络融资是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兴的一种融资渠道。它不仅是现代电子商务传统金融行业的创新,更是传统金融行业的创新,对互联网经济和金融产业具有双重创新的意义。近几年来,在河南省融资市场上P2P融资以其独特的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河南省资金市场上的供需不平衡。

传统的融资信贷业务不但地域性限制非常大,而且从审核到融资协议达成,整个过程所用时间过长、程序繁琐,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通过融资方和出资方直接面对面的方式才能正常进行。但P2P不同,它利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大量普及,彻底打破了传统融资的地域限制,最大化的拓展了融资业务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P2P融资还简化了贷款程序,节省大量人力物力,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二、河南省农业企业P2P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河南省的P2P融资规模呈现出快速增大的良好趋势,截止2015年河南省已经拥有数十家P2P融资平台,促成以农业企业为主要融资对象的融资额达到15亿元之多。尽管河南省农业企业P2P融资发展趋势较好,但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河南省农业企业的P2P融资依然面临困境。

(一)农业企业自身P2P融资意识淡薄

河南省绝大多数农业企业对P2P融资这一概念认识不足,P2P融资意识淡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P2P融资模式在河南省传播速度较慢。河南省作为中部农业大省,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开发程度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较为落后,所以P2P这一新兴网络融资模式进入河南省本身就比较晚,而且传播速度和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河南省绝大多数农业企业对P2P融资概念认识不足。

二是河南省农业企业本身的特点。河南省现有比较成熟的农业企业业主从年龄上来看,基本属于中老年阶层,他们大多思想保守,难以做到与时俱进,在观念上认识不到网络融资这一融资渠道对于满足自身融资需求的实用性,以及难以认识到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渠道,P2P融资所具有的便捷性。这很大程度上直接制约了河南省农业企业P2P融资发展。即对于P2P融资,河南省绝大多数的农业企业一是不够了解,二是不够信赖,融资意识淡薄,能力低下这就导致了河南省农业企业使用P2P融资平台比率低,陷入了新兴融资渠道拒绝尝试,传统融资渠道无法得到满足的怪圈。

(二)基础条件建设有待提高

在河南省的广大农村地区,配套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普及,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限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此若想提升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应用效果,就需要在前期进行规模巨大的投入,这也无形中给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企业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门槛,提高了运营成本。

由于河南省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程度非常低,因此在实际中,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很多数据都还是由传统的纸质方式来进行记录和保存,如此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工作效率也欠佳。此外,由于在农村地区缺少数据库建设、数字化设备等技术的支撑,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金融在农业企业发展中的应用效果。

(三)存在政府监管不足

现阶段,无论是传统的农村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均存在着政策监管的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深入应用,两者叠加,其在政策监管方面的风险将会被放大,进而影响应用效果。目前政策监管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存在政策监管漏洞。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太快,无论是互联网技术方面的突破,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方式的变化,均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这也就给政策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要求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能够及时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伐,否则在某些领域就会出现政策监管的空白,进而导致风险的发生。

二是政策监管是否合理。目前,互联网金融刚刚进入到农村地区,还没有深入渗透,如果因为出现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而无法支撑下去,政策监管就一定会强化,一部分资质并不非常齐全、资金实力也不是非常强大的平台就会面临被关闭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监管的合理性就显得有待改进。

三、河南省农业企业P2P融资的相关建议及措施

对于河南省而言,P2P融资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在省内该行业发展的初期阶段,虽然由于农业企业自身P2P融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P2P融资风险控制难度较大、不良贷款率高、政府监管不到位、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不到位、基础建设不足、企业自身P2P融资意识淡薄,我们应当允许其在不断探索中发展完善。

(一)增强农业企业P2P融资意识

河南省各个农业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都应该与时俱进,转变思想,大胆实践,开拓创新,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到P2P融资对于满足自身融资的实用性,以及相对于传统渠道而言,P2P融资具有的各种便捷性,其将是未来我国农业企业融资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渠道。在加强自身主动了解和学习有关P2P融资各种知识技能的同时,需要对企业内部相关财务人员提出要求,在理念上和技术上都需要满足网络融资的需求,农业企业甚至可以在组织结构上、人员设置方面设置相关岗位,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网络融资业务,提高融资能力,使得这一新兴业务能在河南省农业企业的发展中提供有效动力。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互联网金融体系是建立在良好的互联网交易环境中的,而良好的互联网交易环境,则需要有坚实可靠的网络基础设施来支撑,而河南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滞后,要想形成农村互联网金融体系,首先就要达成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对于偏远落后区域,政府应该加大网络基碰建设的扶植力度,通过财政投入和行业补贴来吸引市场上的网络运营商加入到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并引入市场竞争和淘汰机制,从中挑选出合格的网络运营商来实现农村网络基础建设工程,为互联网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融合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和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扶持力度

近几年来,由于河南省农业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对P2P融资行业的刺激作用,使得P2P融资在河南飞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河南省P2P融资行业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情况。河南省现阶段应该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和规范河南省所有农业企业以及P2P融资平台从注册登记开始,必须以月为单位向河南省征信管理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征信数据,由政府相关部门为其建立信用档案,并将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进行网络公布。

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完善,离不开国家政策制度的支持。在国家行政角度来看,应加强互联网政策法规的基础制度的建立,把控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具体方向,制定详细的发展计划。而在具体应用中,P2P金融模式与农业企业发展越来越紧密的结合,对传统的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以及随之而来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同样也需要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来进行调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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