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政府采购问题的探讨

2018-09-03 03:47王玉婵
智富时代 2018年7期
关键词:采购财政监督

王玉婵

【摘 要】政府采购是政府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相比于西方国家两百多年的政府采购历程,我国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时间较短,只有二十余年,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采購体制机制建设,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高效,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确保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治理国家能力现代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

【关键词】政府;采购;财政;监督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通俗来讲,是各级国家政府为保证日常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在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定的规则和流程,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购买商品或劳动力服务的行为。各国对政府采购的定义不尽相同,在我国,2002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后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政府采购的法定概念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一张第二条所规定的政府采购,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采购对象必须属于采购目录或达到限额标准,或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政府采购(即PPP项目采购);在广义上是指利用财政(拨款、自有或融资)资金进行采购,对采购主体以及采购对象是否属于采购目录或是否达到限额标准均无要求,或是利用社会资本进行PPP项目采购;在狭义上是指对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

二、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

我国政府采购自1996年开始试点,2002年颁布《政府采购法》,并于2003年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逐步走向法制化道路;201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执行,标志着我国在政府采购制度上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起步较晚,但成长速度之快也是令人欣喜。一方面,采购范围逐步扩大,从采购之初的单一的物品采购,已逐步发展到物品、工程和服务等领域;另一方面,采购行为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政府采购法》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采购行为,逐步完善的招投标机制也使得采购程序更为公开透明,以往的“关系户”、“暗香操作”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法制化、规范化采购日趋完善。

三、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常见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不精确

在现行的预算体制下,政府采购的预算往往分散于各个部门之中,由各部门将制定出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后,财政部门进行编制整理,形成了预算草案。而一些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视程度不高,或是编制预算前期工作不充分,又或是所编制的预算随意性强,没有按照财政部门的采购目录,将采购项目的具体规格、型号等信息填列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直接影响采购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导致交给财政部门的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执行产生较大的差距。

(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采购程序是政府采购工作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采购程序的规范与否关系到政府资金是否得到有效利用。2009年审计署公布的资料显示,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在内的许多中央部门都存在政府采购程序违规现象,监管的缺位和执法违法的现象都说明了我国政府采购程序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规范现象。

(三)政府采购存在寻租行为,采购价格虚高。

政府采购是国家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一环,但也是寻租腐败经常出现的一个环节。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采购并未真正做到物美价廉。譬如:某单位采购的联想电脑为例,同款电脑京东报价2200元,集采平台同款报价2800多元。特别是在协议供货采购中,其价格远高于市场价,丧失了政府采购的价格优势,为权利寻租留出了较大的利润空间,让政府采购的有效性饱受群众的质疑。

四、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政府采购法制建设有待完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对政府采购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但政府采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非仅存在于“购买”这样一个简单的环节之中,而是包含了确定采购需求、预测采购风险、选择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效益评估等一系列环节。目前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仍存在空白,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修订,完善和补充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建设。如:政府采购公众知情权,各单位采购人员能力建设,供应商管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说明,此外还要妥善解决相关法律法规交叉不健全的问题。

(二)政府采购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相比于西方国家对采购人员要求之高,我国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存在着级别低、人员紧张、专业性不强的的问题,一方面,地方各级财政虽然基本成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办公室,但仍有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政府采购部门,且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也多为兼职,代管其他工作;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采购人员在懂政策、精通法规、熟悉采购流程、了解采购技巧、具备专业经济知识等方面参差不齐的素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三)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不到位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但是由于政府采购规模庞大,要求财政部门对所有的采购项目进行仔细的监管难度很大。同时正是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很容易出现采购不规范的情况。财政部2016年底发布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的通知》,针对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监管。政府监管不到位也是造成政府采购各种问题的症结所在。

五、对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建议

(一)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法律体系

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对政府采购法律中部分冲突的条款进行规范,并针对政府采购发展中不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投诉制度、资金支付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违反采购法律法规追责机制,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素质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树立其“公仆”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培训是政府采购人员迅速提升专业采购技巧的捷径,在专业方面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资格认定与考核上岗,健全奖惩机制,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政府采购人员队伍。

(三)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将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采购计划、采购预算、采购结果及举报电话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布,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要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工作,统筹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形成合力,实现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监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应要求本级政府采购部门定期报告工作,落实其监督的核心地位。

(四)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

电子化采购是政府采购的发展方向,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在已有的采购法律法规基础上,增加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条款,明确电子化政府采购流程,以保障地方采购平台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让各地应该发挥电子化政府采购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海桑.《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与评标1200问》(第二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2]吴桐.我国政府采购监督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6.

[3]王文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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