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守权
摘 要 参与式教学强调学生主体学习,是以人为本教学理念的现代教学论演绎,对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极具现实意义。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新时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新亮点,其育人使命、课程特性、内容方法、实践策略等方面与参与式教学有诸多契合点。运用参与式教学方法,对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实效有巨大的创新空间。
关 键 词 道德与法治;参与式教学;教学理念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8)07-00-04
参与式教學是国家教育政策倡导的教学方法之一,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现代教学论演绎,也是新时代培养社会性、实践性、创新性人才的必然要求。道德与法治课程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具有鲜明的思想性、主体性、社会性、开放性、实践性等特征,是参与式教学最合适的施展平台。本文试图从发掘参与式教学的思想内涵出发,探索这一教学方法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运用策略。
一、参与式教学思想再认识
(一)参与式教学本真再认识
一般的看法是,参与式教学是个典型的舶来品。它发端于教育领域之外,“是20世纪50年代英国社会学家在国际援助中提炼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学培训方法”[1],作为教学方法,“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在20 世纪90 年代,参与式教学被引入中国”[2]。参与式教学的创生不过50多年的历史,引入中国不到30年,可以说是个新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