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文化線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实践在全国得到高度重视。其动力一方面来自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一方面来自当代国家发展的需求。考古学作为文化遗产事业的基础学科,当然也身在其中,深受其益。
“文化线路”又有“文化廊道”之称,其含意早期来自文化地理学,与交通及沿交通线路的文化建构、文化传播与文化交流有关。2003年ICOMOS提交给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行动指南》,为它作了定义:“文化线路”是一种陆地、水道或者混合类型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体的和历史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它代表了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一定时间内国家和地区内部或国家和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了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由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这些滋养长期以来通过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不断地得到体现。
“文化线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的类型,它立足于过去,面向的却是今天和未来。考古学研究的对象尽管是过去的遗存,但在“文化线路”的遗产观中,它当然也就拥有了与其他遗产要素同样的现代价值。这样,停留于既往历史视野中的考古遗存,突然间被赋予一种新的生命与活力。
考古学当然不会被动地分享“文化线路”这种遗产理念的荣光,它也会为“文化线路”的学术探索做出独特的贡献。在考古学家的眼中,“文化线路”不是一个平面化展开的文化复合体,而是一种有机生成的“文化生命体”,它有自己的起源、延展及兴衰的运动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