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邢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生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公安部警务保障专家。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环境法治视野下环境警察制度构建研究》;主持并完成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生态文明建设中警察执法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项目《生态法治建设与警察权研究》;主持并进行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环境警察执法机制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中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我国环境警察队伍的出现,正是公安机关基于环境警察制度的探索而建立起来的。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成绩斐然,令人振奋。现实中人们对这一新生事物通常习惯称为环保警察。而在笔者看来,这支队伍应统一称为环境警察。理由有二:一是这支队伍的建立应体现为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全面综合执法。而环境警察之“环境”,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关于对“环境”的界定,明确列举了环境的要素。这也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执法的基本范围,同时也符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我国生态监管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二是称环境警察而非环保警察,其意义还在于明确公安机关在国家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与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