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
在全球范围内,警察执法工作都面临执法环境日益复杂、执法任务和执法对象日益扩大、公民对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的要求日益提高的压力,这给警察机构和警察个人都带来了新的严峻考验。日前,美国加州警务专家对抓捕与控制行动的理念和行为方式进行了反思,得到一些新的启示。
多年来,美国警察受到的训练往往是通过击打来制服和控制执法对象。警察学院也多是开设拳击、格斗、防卫术等课程。但在执法实践中,却需要尽可能少采用击打技术来实现对执法对象的抓捕和控制。
众所周知,互联网上关于美国警察执法活动的一些视频和目击者证言受到广泛的热议。视频中,一些警察通过拳打脚踢来迫使执法对象服从;还有一些警察使用疼痛约束技术、擒拿技术,却总是难以控制住执法对象,并造成损伤。社会上对警察过度使用武力的批评、甚至进行刑事追究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现场执法活动中,警察面临的执法对象十分复杂,既有可能是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也有可能是一般的交通违法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还可能是妇女和未成年人。面对他们的失控行为、暴力行为,警察在现场正确的处置程序是对其进行人身控制,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并安全地遣送移交。毫无疑问,对有暴力行为的对象,不能有效控制其肢体行为,就谈不上开展其他阶段的处置工作。
理念转变:行动的目的是控制而不是搏击
与几十年前不同,当代社会,公民要求政府更加透明、更加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