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蓉
摘 要:唐代是我国封建王朝发展最为鼎盛的一个时期,社会文化整体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社会的转变不仅体现在政治制度、民族政策、以及外交方面呈现开放的趋势,婚俗文化在唐代也被赋予了更为开放的时代特征。虽然其本质仍未改变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与森严的等级制度,但从唐代婚俗文化中不难看出,这一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提高。
关键词: 婚俗文化;女性社会地位;唐代
唐代婚俗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方面继承了古代传统婚俗文化;另一方面由于处在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繁荣的特定历史时期,其开放的时代观念也渗透在婚俗文化的方方面面,出现了许多与前代所不同的婚礼习俗以及婚姻生活方式。本文通过具体分析唐代特殊的婚俗文化,来阐述当时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一、婚姻自主权的出现
(一)择婚自主权
封建社会婚姻的目的性很明确,《礼记》中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正是因为这种明确的目的,年轻男女结婚不需要彼此自主选择,父母可当全权做主。
随着唐代世風的逐渐开放,对于礼教的松弛使得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玄宗时期宰相李林甫就允许女儿自己选择夫婿。《开元天宝遗事》中记载:“林甫厅事壁间,开一横窗,饰以杂宝,缦以绛纱,常日使六女戏于窗下,每有贵族子弟入谒,林甫即使女于窗中自选可意者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