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斌
摘 要:本文就对我国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现行激励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营者激励补偿机制,将股权纳入到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中,促使企业经营者的效益与企业利益相结合,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营者 股权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5(a)-048-0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多种政策对国有企业进行激励,但由于受到经济、政治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国有企业中经营者薪酬主要是由年度奖金和基本工资所组成,缺乏长期性货币性补偿收入,从而导致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企业业绩产生脱离,难以保障经营者的利益[1]。从总体来看,我国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分配收入制度中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宏观行政手段来对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调整,对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产生阻碍,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因此国有企业当务之急是要改变现有的短期激励报酬体系。
1 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中的问题
1.1 国有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内部问题
股权激励机制作用发挥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由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的制度安排,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在企业经营目标中所存在的分歧,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是转制而来,在内部治理结构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我国国有企业和经济理论一直研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