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
去过的大城市越多,越喜欢小城。
曾经,小城在我眼里也是大城市。记得上初中时第一次进县城,远远地看见前方有幢六七层高的楼房,内心便忍不住激动起来:原来,这就是城市,太壮观了。很可笑的是,我童年时一直觉得,只有像钟鼓楼那样有飞檐走壁,并且每个角都挂着铃铛的才叫楼房。
有位作家朋友,与我有着类似的经历,每每谈起刚从乡村进城的经历,最爱说的一句话是:“那一瞬间,我被城市的繁华击倒了。”能理解他,一个少年,只见到过土坯泥房、炊烟池塘、猪鸭牛羊……猛地进入一个拥有人潮拥挤的街道、花花绿绿的商场、高大上电影院的城市时,内心在震撼之余,多少都会有点虚弱,这种虚弱,是一个孩子意识到自己对庞大事物毫无认知与把控能力之后而产生的。
很幸运我能在县城度过自己的少年時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县城,有着专属于她的文化气息,每周都有新电影上映,录像厅彻夜营业,街边的VCD店和录音带售卖摊推销的产品,可以帮助拥有好奇心的小城人了解外面的流行,大礼堂经常有外来的歌舞团演出,他们穿着奇装异服在大街上被围观,在舞台上被尖叫声包围,新华书店里的每一本书,仿佛都散发着光辉,广播喇叭每天下午在洒水车出来湿润马路的时候,都会播出好听的钢琴曲……现在看来觉得这些都不稀奇,但在过去的时代对于一个青少年来说,已经足够对他产生重要影响了。
比如,我第一次听迈克尔·杰克逊的歌,就是五块钱两盒从录音带摊上买来的,那是长久摆在搁架上无人问津的盒带,拿到手里,需要深吸一口气,吹去阳光与尘土在包装盒上共同制造的陈旧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