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危体育项目管理现状与调查研究

2018-09-13 01:33戴艳曹岱寅孙玉琴
体育时空 2018年7期
关键词:管理现状发展对策

戴艳 曹岱寅 孙玉琴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8)07-042-02

摘要 本研究针对江西省游泳项目管理的现状,发现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提出合理措施和方案,为相关管理部门的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 高危险性体育 管理现状 发展对策

一、高危性体育项目界定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2013年5月1日,游泳、潜水、攀岩、滑雪被列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二、江西省游泳行业现状分析

(一)游泳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江西省游泳行业方面发展如火如荼,深受游泳运动员和大众群众的笃爱。2003年江西省成立了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江西省游泳项目的高水平和青少年培训以及组织游泳项目运动员参加国内外各种比赛。近年来,江西省承办了国内游泳界最高水平的赛事之一——2016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暨奥运会资格赛和江西省青少年游泳比赛等。

(二)游泳行业群众参与现状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游泳项目参与人员以男性居多;年龄层上也主要青少年和中年群体为主;多数人参与游泳运动主要是因为兴趣爱好和天气炎热等原因;而在游泳项目风险认知程度方面,大多数参与者在对“您是否知道游泳已被纳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调查中明确表示不知道,但是承认知道游泳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安全救护方面,大多数游泳者能简单的说出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复苏等风险救护措施,但是对水中抽筋、心肺复苏的频率次数和水中溺水者的救助姿势等方面的内容还缺乏系统、科学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和他救。

(三)游泳行业从业人员现状

从江西省游泳体育项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对比情况来看,游泳救生员持证上岗制度比攀岩、滑雪等其他高危体育项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情况要好;从地域经营和管理状况来看,游泳救生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九和江市实施效果较好。但与此同时,江西省游泳体育项目从业人员依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高校游泳池或室外游泳场馆救生员还存在着无证上岗的情况,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部分救生员对救生技能的掌握尚不够熟练,需要加强实际操作练习;三是部分救生员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强度较大,安全防范意识有所疏忽和松懈。

(四)游泳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现状分析

游泳教练员、救生员作为高危险性体育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011年,江西首批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工作在省体育运动学校进行,标志着江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此迈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新阶段。2017年江西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面向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了游泳救生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项目的鉴定工作,游泳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现状正在逐步规范化。

(五)游泳项目场馆运营现状分析

游泳作为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在其场馆运营的过程中,从业人员资格、卫生状况、水质处理、安全保障、制度完善性等方面要做到切实有力的保障。从2017年江西省游泳场所國家监督抽检情况公示结果我们发现,全辖区游泳监测单位合格率仅为72.6%;整改率为27.7%;泳池水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84.6%;只有10%的游泳场馆按规定建立了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但也却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简而言之,场馆硬件方面,大多数游泳场馆为节约成本关闭加热系统、循环系统,造成水温过低,余氯含量超标、水质不达标等现象。

(六)游泳项目政策颁布现状分析

通过资料搜索,发现江西省体育局只公布了《江西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管辖权的规定》和《江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两项针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但确没有发现针对游泳项目的法规文件,说明江西省游泳行业政策制定和管理机制相对还比较滞后。

三、建议

(一)健全体育游泳项目相关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能更好的规范游泳行业的经营管理、指导游泳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而为游泳行业安全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江西省体育相关部门要从政策上对游泳、救生协会进行支持,参照其他游泳产业发达的省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根据自身实际规范其管理、促使各协会与游泳运动项目快速融合,形成相互促进的共同体。

(二)加强对游泳场馆的监督和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形成监管小组,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旅游行业的过程监管,严格管理游泳场馆从业人员的资质、游泳场馆的安全、水质处理,健全游泳场馆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依、执法必严。对于各县级人民体育局的监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同时,江西省体育局也可以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本地游泳行业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全方位、立体化的促进江西省游泳项目安全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严格实施游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鉴定合格人员获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作为用人单位聘用、考核人员上岗、转岗、再就业的重要依据,也是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指导的上岗“通行证”。江西省县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开展全省游泳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对游泳场所资质、对游泳场馆场地设施和救生员持证上岗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无资质和无证上岗的现象,进一步推进江西省游泳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四)开发游泳从业人员职业再教育模式

高危体育项目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参与者本身意识淡薄的问题,又有体育场馆设施或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更有从业人员反应灵敏度和知识技能欠缺的问题。在问题发生前,需要通过省政府主导培训、高校教育基地培训、体育项目协会培训、网络培训等混合教育手段增加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强化游泳项目组织机构的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增加从业人员对游泳活动安全问题的关注,从而规范游泳项目运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借助科技力量做好游泳项目监测预警工作

在游泳项目上,江西省体育局可以借助高科技手段的力量与大数据进行结合,通过时时监测游泳运动参与者的心率和血氧量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使游泳项目开展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和舒心。同时,通过高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相结合的安全预警分析,可以探明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利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六)进一步增强游泳者的安全意识

体育运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源头。因此,江西省体育相关部门和体育场馆管理人员和高校等各个主体需要通过学习考核、网络、大众媒体等合理的渠道宣传游泳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游泳运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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