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理论问题

2018-09-17 05:40徐世昌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22期
关键词:税务探讨政策

徐世昌

摘 要 论述我国税务理论和税务政策分析企业偷税、逃税、避税和躲税的不正常行为。综合税率和国民收入再分配与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南非、印度等国进行比较,说明我国税赋之重和重视民生不够,并提出了税改的六条建议。

关键词 税务 政策 探讨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自1979年中共十一届全会实行的改革开放以后,企业由计划经济时期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按不同税种和税率向国家纳税,由于税种之多、税率之高和税收的随意性,致使企业与政府、企管人员与税管人员之间的关系出现很多矛盾。税务机关的税收,由于国家和政府忽视经济规律的客观性,每年逐级下指标按比例增长,指标层层下直至落实到人头上。企业在繁重的税负压力下,为了生存就想方设法地偷税、逃税、避税或躲税,这样就避免不了企业与税务人员的私下勾结,助长了税务人员的腐败,大量的税金又流失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就专门寻找经济效益较好而又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没有私通关系的企业非法进行摊派,造成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和苦不堪然,被摊派的企业恰恰还是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扭曲的局面,弄虚作假的企业暗中享有免税、减税或缓税的优待,而遵纪守法的企业除了照章纳税外暗中还要承担私自摊派的负担,等于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变相鼓励企业违法经营,挫伤了一部分企业的积极性,还可能促使这些企业走投无路而只好破产倒闭。

我国的税务制度,几经变动最后相对固定在以下几种:增值税,由于直接向国家缴纳,故称之为国税,按交易额缴纳17%,不论企业成本高低或有无利润,凡发生交易就按交易总额度的17%收取;城建税(费)和教育附加税(费),分别按增值税总额的5%和6%缴纳;所得税,由于向地方政府缴纳,故称之为地税,按利润总额的33%缴纳,未发生利润则不缴纳。这几种税赋和税率综合起来,等于国家和政府把企业一半以上的经营资金拿走,企业所剩不多,缺乏维持再生产的后劲。

与国外相比,综合税率俄罗斯不足20%、韩国不足20%、南非为33%、巴西为17%、印度为35.87%、美国各州最高税率也不超过10%,可是这些国家除印度外,其余的人均收入都比中国高,中国为日本的3%、为韩国的7%、为俄罗斯42%、为巴西的45%、为南非的64%,而美国是中国的7.72倍。

高的税收,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使企业难以维计,也把低收入的老百姓推到了高物价的生活环境中。一般老百姓对纳税人的概念恐怕还不十分清楚,误认为纳税是企业的事,与己无关。可是,企业缴纳的税金是哪里来的?还不是老百姓购买东西获得的吗?只要你生活在这个世上,不论你是百万富翁还是乞丐,都要吃、穿、住、用,都要消费,每天都要购买生活必需品,其实你就在纳税了,按中国的税率计算,买100元的商品就向国家缴纳了近60元的税金,否则这个商品就只值40元。向国家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税率过高又会造成国民的贫困化。你知道你每年向国家缴纳了多少税金吗?据2011年统计,财政收入(不含地方税和其它非法摊派)是10.37万亿元,仅国税这一块就相当于13亿人每人向国家和政府缴纳了0.8万元,按四口人的家庭计算每个家庭须缴纳3.20万元。

再看看国家财政收入的10.37万亿元的资金去向。财政支出即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按国际标准用于社保、教育、医疗、工资、就业和基本建设的资金,应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50%以上,而中国只占28%,与国际平均水平差距悬殊,其余的72%即7.47万亿元大部分用于政府行政经费,约占财政总收入的37.6%,比用于13亿人的民生还多出9%左右,比美国的12.5%高出3倍多,与德国、印度、俄罗斯、加拿大比,分别是他们的13.92倍、5.92倍、4.95倍和5.3倍。这说明,我国财政收入的大部分被政府机关花费了。在这种情况下,还供借美国一大部分,几年来供借美国的资金2万多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6万亿之多,差不多等于我国两年财政收入的总合,而这部分钱随着美国企业的破产而打水漂了。之前,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多度追求速度、追求规模,而忽视了质量,惯用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做法,其结果是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不得不用超过原投资的代价,进行没有经济效益的第二次重复投资改造生态环境,这个教训是沉痛的。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从各方面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以反腐为主线深化下去,开始建立惠民政策体系,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从过去的数量型转为质量型、从效仿型转为创新型,着手处理好投入与积累、生产与需求、消耗与资源、排放与生态的关系,转型后必然要形成新常态,即经济上的新常态、政治上的新常态、文化上的新常态、社会上的新常态,总之焕然一新。

我认为,财税制度改革,必须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前提、为基础,否则难以进行。习近平总书记说:“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必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不断推进。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才能保障财税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并得以认真地执行。一切改革都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应忽视民生,否则改革就偏离了改革的初衷,就会引起社会的不稳。习近平说:“只要我们把民众的疾苦了解到、处理好,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只要我们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以百姓之心为心,我们的周围就会吸引和凝聚起千百万大众,还愁什么社会不稳!”

财税制度改革,我认为在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即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从效仿型转向创新型的基础上,还应转变忽视民生的财税理念,从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建立健全严格的财税制度。建议如下:

第一,合并现有的税种,以减轻税务机关和企业的核算环节和业务负担,把教育附加和城建税并入增值税内,特种行业税如果与增值税和所得税重复的也应合并,这样不但减轻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手续,也可降低管理成本。

第二,综合税率应不高于实现利润的25%为宜,从交易额中提税属于“杀鸡取卵“,不管企業死活先拿走再说,不讲理。

第三,特种行业凡技术含量低、艺术含量低而又收入颇丰的要加大税率,凡国家授权经营的特殊行业,由国家给以刚性定价并加大税率,比如电、水、煤气、通讯、烟酒等;凡非国家专营涉及国计民生而又微利行业的,应降低税率或给予免税优惠。以此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

第四,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的税收,应层层分开,明确收税等级和收税范围,资源和利益分级管理,按类、按等征收。

第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运行机制,避免背离国家法定的税种和税率随意摊派或重复搜缴,避免税务干部与企业营私舞弊,杜绝偷税、逃税、避税和漏税。

第六,国民收入再分配应关注民生和国防,压缩政府行政经费,撤销可有可无的行政部门,裁减可有可无的行政人员或非编制内人员。行政经费压缩到世界平均水平以下,民生支出应达到世界平均水平50%以上,军费预算应达到美国的水平。

美国的亚洲再平衡策略,把40%的军力(其实60%)调往亚太地区就是针对中国,最近美国太平洋司令公开鼓动日本到中国的南海军事巡逻,又公开倡导东南亚国家组建联合舰队巡逻我南海,日本在经济萎靡的情况下,还大幅增加军费,磨刀霍霍都是针对中国。应考虑制定战时的财政政策,以防不测。

财税制度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乎生产力的释放,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亲和力,是一项重大的国策,值得国家决策层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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