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丰
(四川川北公路规划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628017)
设计速度对特定路段而言是一个固定值,但实际的行驶速度是随公路线形、车辆动力性能及驾驶员特性等各种条件的改变而变化。从公路使用者的安全角度考虑,在路线设计中,需要以动态的观点来考虑实际运行速度,从而提高公路的安全性。
运行速度指的是中等技术水平的驾驶人员根据实际道路、交通及气候等条件下保持的安全行驶速度。通常采用测定速度的第85百分位行驶速度作为运行速度(V85)。运行速度的作用是针对设计速度存在的不足,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以改善技术指标;或采用必要的交通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1)各级公路设计速度是根据公路的功能、等级和交通量,并结合沿线地形和地质等状况,经论证确定。
(2)高速公路根据交通量和地形等情况选用高的设计速度。位于地形及地质等自然条件复杂的山区及交通量较小的高速公路,经论证设计速度可采用60 km/h,一般设计速度为120 km/h、100 km/h和80 km/h。
(3)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在纵向和横向干扰较小时,设计速度采用100 km/h或80 km/h;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根据混合交通量及平面交叉间距等因素,设计速度采用60 km/h或80 km/h。
(4)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设计速度采用80 km/h;二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混合交通量较大及平面交叉间距较小的路段,设计速度采用60 km/h;二级公路位于地形和地质等自然条件复杂的山区时,经论证该路段的设计速度采用40 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