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丽霞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要求以“良法”促进“善治”,强调“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100页。立法就是为治国理政立制度、树规矩、定方圆。立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高度,习近平对立法工作的战略地位、目标方向、价值追求和工作要点予以全面阐述和深刻总结,大大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念的内涵,有力推进了立法实践的发展。关于新时代中国立法发展的理念与思路,主要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加以把握: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当代中国立法与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一个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人民日报》2011年3月1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