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安棚改强拆乱象调查:“拆掉有证的,盖起没证的”

2018-09-21 02:35:58曹煦
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37期

曹煦

高楼大厦环绕,几处破旧平房格外显眼,从高处望下,就像是城市森林中的一块伤疤。

这是8月30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古城街四期棚户区改造地块看到的场景。当拆迁后新建的商品房小区已经开始出售之际,有几户人家仍然没有搬离。

举目皆是钢筋水泥,站在自己一地狼藉的房子前,昔日的四邻已成一片瓦砾,史艳军说:“把有房照(房本)的强拆了,盖了一堆没房照的。”

被征收户:补偿协议尚未达成,房却被拆了

2006年5月和10月,史艳军分别从个人手中购买了两处古城街地段的房产,据她介绍,两处房屋此后相继用于冷库经营。

2015年10月,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始对古城街四期棚户区改造区域启动征收工作。

据了解,该区域东至古城街,西至雅仕居,南至紳士花园,北至挂面厂石头道,涉及超过300户居民,史艳军的两处房产在被征收范围内。

2015年12月11日,由长春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农安县房屋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中,史艳军的两处房屋其中一套评估单号为225号,主房建筑面积72.46平方米;另一套评估单号为101号,主房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单价均为每平方米2581元。

对此评估价格,史艳军不认同。此后近两年时间里,史艳军的女儿先后6次去县征收办商谈补偿事宜,始终没有达成补偿协议,主要原因是在对房产是否用于经营活动的认定上,业主和政府之间存在分歧。

史艳军称其两处房屋在2010年由住宅改为经营性保险冷冻库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且有纳税记录,每处房屋年收入均在5万元以上,应按收益法评估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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