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刚
摘 要:近年来,船舶与桥梁发生碰撞的事故多发,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亟须建设单位把防止船舶碰撞在建桥梁工作,作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课题认真研究解决。
关键词:建设单位;在建桥梁;通航安全;主体责任
中图分类号:U6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8)7-0022-02
近年来,随着路网建设的发展和完善,沟通江河两岸的桥梁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大型跨河桥梁工程施工水域与航路相互交叠的情况大量出现,不仅改变了船舶习惯航路,而且形成了船舶航行对大桥施工各个阶段不同程度的影响。跨河桥梁施工已经成水上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
1 近年来事故案例
(1)2014年8月5日夜间,受强对流天气影响, 10余艘船舶走锚,形成威胁在建蚌埠淮河长淮卫大桥的险情。
(2)2016年10月5日和12月14日,江门虎坑大桥于先后两次被船舶碰撞,导致桥梁主体受损。
(3)2017年1月8日,惠州籍散货船触碰中山市洪奇沥水道南侧桥墩,事故导致桥墩和桥柱断裂。
(4)2017年4月1日,芜湖籍散货船从佛山开往海南途中,触碰莲溪大桥,造成大桥桥面位移和裂缝。
(5)2017年10月9日江苏盱眙淮河大桥被运砂船撞击,桥体部分震裂。
2 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原因分析
从事故学的角度看,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结合大型跨河桥梁建设过程分析,尽管桥梁是沟通河流两岸交通的重要纽带,但对于水上航行的船舶来说,桥梁无疑是一道人工增添的航行障碍,尤其在建设期间,往往突兀的改变船舶习惯航路,恶化通航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