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宣布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决定

2018-09-25 06:37童画
方圆 2018年16期
关键词:老陈小刚供述

童画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听证宣告室内,举行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不起诉决定宣告。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一对父子,案发时年仅16岁的儿子在今年7月刚刚被检察机关追訴到案。

2018年1月,嘉定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被害人老陈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系自己殴打所致。但看似积极“配合”的背后,事实果真如此吗?承办检察官办案中发现,陈某似乎有所隐瞒。

陈某供述,2017年9月3日下午,他与老陈因琐事起了争执,期间他动起了手,老陈也奋力反抗。随后他的父亲和儿子赶来劝架,将他和老陈拉开。

检察官仔细审查现场监控录像后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监控录像的前半段,正如陈某所供述的,陈某和老陈确实发生肢体冲突,期间陈某确实多次击打老陈的脸部。陈某的父亲随后赶来,试图将双方拉开。十余分钟后,陈某16岁的儿子小刚也出现在监控里。然而,与陈某所述迥然不同的是,小刚到达案发现场后,虽有劝架,但随即也参与殴打老陈,且视频监控清晰地记录了小刚用力一拳挥向老陈面部后,老陈立马出现捂鼻的动作,其殴打行为与老陈受伤部位完全一致。

在事实面前,陈某向检察官承认,小刚确有击打老陈脸部的行为。被害人老陈也陈述,考虑到小刚是未成年在校生,所以主要提及陈某殴打的过程,没有再追究小刚。2018年7月,小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到案后,小刚供述,因两家积怨已久,当他看到父亲与老陈撕打时,便上前助父“一臂之力”。但事后父亲爱子心切,一人将事情扛了下来。

案情明朗之后,检察官认为,二人应共同对老陈的轻伤后果承担责任,但同时本案缘起家庭纠纷,犯罪后果较轻,犯罪嫌疑人家属已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了谅解。

7月26日上午,该院举行陈某、小刚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听证会,征求了各方对陈某、小刚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后,检察官又对小刚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听证会后,该院对陈某和小刚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该院对陈某和小刚父子进行不起诉宣告。

猜你喜欢
老陈小刚供述
比较法视域下被告人庭前供述证据能力的三种模式
——以被告人翻供为主要研究视角
王景春走近“老陈”背后的上影戏骨
重复供述排除问题研究——评《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5条
“老陈”与“陈老”
论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
不足为奇
小刚的理想
为什么每月的天数不一样
苏联在华情报网的神秘“老陈”
这招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