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分析

2018-10-10 11:28刘文龙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29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刘文龙

摘 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从最初简单、粗糙的形式变得更加完善、合理并得到质的飞跃。个税改革涉及有关纳税人的规定、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等内容。虽然个人所得税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到10%,但2018年个税改革对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税收分配,深化税制改革、税务征管现代化及提升国家治理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调节收入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29.073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逐年上升,但个体之间也存在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的趋势。因此,有必要通过相应的税制改革来进一步调节个人收入的分配问题,以发挥税收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职能。个税改革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还涉及到国家的治理问题。良好有效的税制改革可以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家的综合治理能力。虽然新一期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法案还并未正式实施,但其修正草案的提出为广大学者提供提前分析该草案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的机会。本文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修正草案的内容,探究税改之后的个人所得税可能对纳税人及社会产生的影响,以期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供思考借鉴。

1 个税改革的要点

1.1 对部分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此次税改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简并应税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2 优化调节税率结构

(1)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2)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1.3 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費用标准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新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1.4 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在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与此同时还增加了相关的反避税规定。

2 个税改革对纳税人影响的实例分析

案例一:假定某高校青年教师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7000元;每月有两次利用周末时间给外学校组织的培训班授课,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共计4000元/月;该教师为了评职称和完成学校考核任务,每个月有稿酬所得1200元;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税改前,假设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7000元是扣除了三险一金之后的金额,由于各地方、各单位三险一金的扣除标准不统一,该个人三险一金的扣除标准大概在2000元/月,实际税前工资收入可能在9000元/月左右;税改后,假设按最新的综合税率来征税。专项扣除因人而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简单比较三种情形,如表1。

通过上述计算表明,当工资薪金比重越高、劳务报酬和稿酬比重所得越低,税负越有可能降低;反之,当工资薪金比重越低、劳务报酬和稿酬比重所得越高,税负越有可能上升。因此,通过案例一、二可以总结,对于中等收入偏下的人群,税改之后相较于税改之前,总体税负是有所下降的;而对于中等收入偏上的群体,税改之后与税改之前相比,总体税负是上升的。

3 个税改革的制约因素

3.1 纳税群体较少

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税收的累进性,即累进税率的设计;二是平均税率,即所有人交的税占所有人收入的比重。即使税收累进性较高,但纳税人群体较少,因而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相对有限。目前,我国个税纳税人数量比例较低。

3.2 个税难以对资本实行综合征收并实行累进税率

对资本所得进行综合征税,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资本流动性很强,资本配置方式多种多样,税收不宜过度干预资本要素配置,不宜使用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先天就被制约。

4 个税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综合治理。个税改革给我国税收征管机制带来了巨大挑战,仅仅依靠税务部门的力量难以胜任个税的征管工作,它需要各部门联手合作实行综合治理。一是建立全面的纳税代码制度,每个纳税人都有自己的税务代码,逃税的信息都将在账号里体现出来。二是落实个人资产实名登记制,这样有助于监控纳税人资本性所得。三是推行现金管理制度,为防止逃税,超过一定数额的报酬禁止使用现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四是构建全国联网的个人涉税信息平台,对个人在全国各地取得的劳务报酬在全国联网的个人信息涉税平台上均有所反应。综合治理需要税务局、银行、公安、社会保障等联合起来,以税务为中心形成合力,这样才能有效打击逃税。

(2)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综合治理不能光靠中央政府,我国疆域辽阔,涉及纳税人较多,因此一定要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可将个税作为省级政府的主体税,因为我国省级政府管辖区域较大,大多数省份面积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将个人所得税作为省级地方税从征管便利和征税激励等角度看均有较大优势。

5 个税改革的意义

(1)个税改革有助于纳税人意识苏醒。纳税人意识不仅仅包括缴纳税款的义务,还包括纳税人权利意识。我国目前的税制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纳税人意识很难激发出来。此次个税改革因其直接关系到居民个人的钱包,因此有助于唤起人们的纳税意识。

(2)个税改革倒逼税收征管机制进行巨大的改革,进而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推动征管现代化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牛鼻子”和“主引擎”,必须把握深化改革的总体趋势,认真总结征管改革的实践经验,实现治税理念现代化、征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征管体制机制的现代化、治理环境的现代化和税务人的现代化。

(3)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高。个税综合征收将使得国家对社会的渗透力增强,同时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力意识也会得到激发,两者互动的结果,是让国家更好地回应纳税人的需要,纳税人对政府的改革措施更理解,进而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郭文尧.欧美税制改革的新举措及对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J].经济纵横, 2016,(12):125-128.

[2]鞠铭, 赵慧芝.关于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直接管理的思考[J].税收经济研究, 2016, 21(6):32-35.

[3]杨斐然.从个人所得税税基的角度浅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J].商, 2014,(12):143-143.

[4]郭晓丽.个人所得税调节城镇居民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 2015,(6):71-77.

[5]李妮, 曾涛.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及改革建议[J].时代金融, 2013,(6).

猜你喜欢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思考